员工手册和劳动法

员工手册上说如果公司搬迁或关闭导致裁员,提前一个月通知并支付一个月工资,那我做了5年的也只是支付一个月吗?还是按照劳动法来?

1.企业规章制度如果超越《劳动法》规定范围,视为无效.如果企业违背劳动法相关内容,可以向劳动局投诉,申请劳动仲裁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追问

那我这个属于什么呢?超越了?还是没超越?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