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接受遗体捐献吗?为什么?

江苏42岁许先生因尿毒症饱受近五年透析之苦。近日,他接受肾脏移植,目前身体指标正常。据悉,捐赠者是年仅26岁的王女士,因突发脑出血,被判定为临床脑死亡。王女士的父母决定进行器官捐献。王女士捐献了心脏、肝脏、肾脏和眼角膜,可挽救6人生命。

我是可以接受的,可能大部分人害怕的是遗体捐献,遗体捐献一般就是给医学院的学生们当大体老师了。

很多人害怕自己死后被解剖,但我一直觉得“死后元知万事空”嘛,我自己是当不了医生了,但是如果我在死后献出自己的遗体,为医学做一点贡献,我会感到很高兴,也不觉得害怕,毕竟我都死了嘛,也没法害怕了……现在想想我反而感觉这是一件很温柔的事情。

在大体老师的教学完成后,会统一处理深埋,捐献者的名字会被铭刻,医学生好像还会有纪念仪式。

另外想提一下,现在全世界范围内器官移植需求的缺口都很大,不管是器官捐献和遗体捐献都有很大缺口。

总的来说,我感觉自己去世后也没什么好留恋可惜的,还不如让自己的臭皮囊发光发热。

拓展资料:

想要捐献遗体或者是器官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一、必须是成年人。

如果是想要申请捐献遗体或者是器官,首先最为主要的一个条件就是要是一个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对于一个成年人来说才能够对自己的人生命运有了掌握和主动权,无论是在哪一方面都标志着有了一个成熟的思想,能够真正的对自己的人生做主,即使是在捐献遗体或者是器官这一件事情上来说也是通行。在年满18周岁之后,才能够对自己的身体有了处置的权利。

二、获得亲属的同意。

即使是作为一个成年人在死亡之后进行器官的捐赠,也需要获得亲属的同意,如果亲属不同意捐赠,那么医院并不会进行强迫。对于一些未成年的人来说想要进行器官的捐赠也是需要征得亲属的同意,只有在亲属同意之后才能够进行捐赠,并且捐赠是在死亡之后进行的。只有法定的监护人才能够有这样的一项权利,对于大多数的监护人来说,都是自己的父亲或母亲。如果自己想要进行器官或遗体的捐赠,就需要跟自己的亲属进行商量,在获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之后才能够进行捐赠。

三、不是所有的遗体都符合捐赠的要求。

即使是自己主观意愿上想要捐赠遗体,需要通过非常专业的检查,对于有的人来说,器官和身体并不是和捐赠,即使是捐赠了,也并没有太多的用处,这些都需要专业人士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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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10-25

我能接受,但是遗体捐献属于个人行为,每个人都有选择或者不选择的权利。
每个民族都有独特的入葬习俗,火葬也好,土葬也罢,总归“入土为安”。千百年来,人们一直不愿逝者受到打扰,一旦有差池便视为子女的“不孝”。

当社会上出现“与众不同”的处理方式时,也就容易遭到非议。
遗体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家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对社会来说,遗体捐献对社会医疗卫生事业有极大的贡献。

人体解剖,人体器官移植等都需要大量的遗体来源。对个人来说,遗体捐献是种高尚人格的体现,是一种对自身对社会乃至对自然的一种科学的态度和价值观。
人死了之后,身体对本人来说是没有意义的,无论人死后有没有灵魂,遗体捐献却都具体意义。

一方面,人死了还想着为社会为人类做贡献这本身就是一种很高的社会道德;另一方面,某些相信人死后可以通过器官的使用而使自己的生命光辉也照亮别人的生命。更有甚者认为自己的器官进入了别人身体并发挥作用时,自己在某种意义上获得了重生,而愿意遗体捐献。当然这是没有科学依据的。
再从子女按遗愿捐献来说,个人认为体现了对逝者的尊重。因为每个人都有决定自身去处的权利,即使是逝去。既然亲人在生前已经有了决定,那么生者就应当尽力完成其遗愿。

第2个回答  2022-10-25

能,我就愿意去遗体捐献,我觉得我生前没做过对社会有益的事,希望死后能帮助到别人。遗体捐赠,无外乎法理和人情的纠结。对于亲人来说,无法接受家人的身体支离破碎,对于社会来说,会有几个人因为捐赠的器官而获益,从而延续了生命。所以,对于遗体捐赠,我认同,但不强求,因为每个人的观念和接受程度差异很大。


首先:要合法。


说一千道一万,如果一个没有亲人的人在死后身体被切割,这是让人无法接受的,因为哪怕他死了,你也没有权利动别人的身体,这不止是道德约束,更是法律不允许。
所以,遗体捐献一定要本人或家属的同意,尤其是本人同意最为关键。很多人生前签订了遗体捐献的协议,哪怕家人并不认同,但法律上支持。如果一个人生前并没有签订协议,但在临终前同意遗体捐赠,这样的话家人接受程度也会高一些。比较难的是在人死后,医院希望能得到遗体捐赠,这时绝大部分的亲人都不会同意,更多的是因为道德的约束。即便心里认可,可世俗的眼光还是难以承受。


其次:要有敬畏心。

遗体捐赠后,这副身体家人就再也看不见了,或捐赠器官,或提供医学所用。但事实如何,我们无从得知,只能说,人一定要对万物持有敬畏心,不该做的事,不能做的事,不要随意去做。这个世界,所有的事物都是相关联的,你认为没有影响的事,事实上谁也不知道会不会有何种影响。所以,请一定保持敬畏心。


最后:人性本善。


愿意捐赠遗体的人,是大善人,值得我们大家的尊敬!

第3个回答  2022-10-25

“我觉得生死就是一瞬间的事情,对未来未知的情况下,我先去签署这样一份协议,无论发生任何意外,我是可以帮助到别人的。”今年26岁的石佳依是一名幼教。

因为热心公益,当年尚在求学的她参加了不少公益活动,也因此接触到贵阳市红十字会的人员。“当时我了解到,一对眼角膜可以帮助六七个患者恢复光明,而且手术费很便宜。另外器官捐献这块接受率还是蛮低,那时候我就在想,如果过世以后,谁可以得到我的器官,也是在延续我的生命,其实也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

怀着这样一个美好的愿望,8年前,刚满18岁的石佳依,登记成为了一名器官捐献志愿者和遗体捐献志愿者。

石佳依的勇敢深深影响了她的发小姚婷婷。姚婷婷告诉记者,其实读小学的时候,她就萌生了捐献眼角膜的念头。

“记得有篇课文叫《永生的眼睛》,讲的是一个小女孩去世以后,她的眼角膜就捐献给别人了,她的哥哥看见妹妹的眼睛在另一个人身上得到延续。那时候觉得这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我也想要这样子做。”

这颗小小的种子在她心中慢慢生根发芽。看到石佳依登记成为志愿者之后,姚婷婷陷入深思。“其实还是会害怕,因为死亡本来就是很难去正面触及的一个问题。”经过一年的踌躇和思索,19岁生日那天,姚婷婷登记成为了贵阳市遗体捐献志愿者。然而姚婷婷的这个决定让家人大受冲击。

第4个回答  2022-10-25

每个人对于身体器官的认知都有不同的区别,在我看来去事以后如果捐献器官能够帮助更多的人我是非常愿意的。

捐赠器官原则:

器官捐献以自愿、无偿为原则,捐献方式有两种。一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通过书面自愿申请器官捐献登记, 并且没有撤销登记,待其身故后进行器官捐献;二是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器官, 待其身故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的器官捐献。捐献手术完成后,医护人员会尊重捐献者的遗体,将伤口缝好,恢复捐献者的遗体原貌。

可以捐赠的部分重要器官及其作用:角膜,心脏,肺,肝脏,皮肤,胰腺,肾脏

1、角膜可以维持正常视力。角膜属于屈光介质,是一层位于眼前部的透明膜,光线只有通过角膜才能进入到眼内。

2、心脏的作用是推动血液流动,向器官、组织提供充足的血流量,以供应氧和各种营养物质(如水、无机盐、葡萄糖、蛋白质、各种 水溶性维生素 等),并带走代谢的终产物(如 二氧化碳 、尿素和尿酸等),使细胞维持正常的代谢和功能。

3、 肺的主要功能是进行气体交换,通过呼吸空气中的氧气,然后通过气血交换进入静脉血,排除静脉血中的二氧化碳。

4、肝脏有参与代谢、解毒、制造凝血因子、分泌胆汁的功能,从而起到维持人体的平衡、清除体内有毒物质、促进脂肪吸收、参与凝血的作用。

5、皮肤具有一定的分泌和排泄功能,这主要是通过汗腺分泌汗液、皮脂腺排泄皮脂进行的, 排汗同时具有散热功能。

6、胰腺它的作用在于制造各种消化酶和胰岛素,前者可以分解小肠内的胆固醇、蛋白质和脂肪,后者则可降低血糖。. 如果胰腺制造胰岛素的功能受到了损害,人就可能换上糖尿病。

7、肾脏主要有三大作用:
首先,生成尿液,就是每天摄入的水分,经过体内的循环到达肾脏以后,携带有一些代谢产物,代谢过程中的废物,随着尿液从肾脏排出,这是肾脏的首先最重要的一个功能。
其次,肾脏可以通过肾小球的滤过,肾小管重吸收及分泌功能,在排出体内多余水分的同时,调节我们体内的酸碱平衡和电解质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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