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未按规定提前一个月辞职,属即时离职,是否须向企业支付赔偿,赔偿额怎么计算

员工提出书面辞职,未按规定于三十日后离职,而是在提出离职三日后就自行离开了,如何向企业支付违约金,金额如何计算?

  如果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具体的赔偿应当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约定为准,没有约定的按照公司的实际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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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6-01
这个是属于员工单方面离职,公司方面不需要做出赔偿,倒是公司方面如果需要你赔偿的话,需要按照你当时签的劳动合同来裁定。看看合同上是怎么规定的
第2个回答  2010-06-01
如果你们就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公司的实际损失。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3个回答  2010-06-01
劳动法没有规定员工向企业支付违约金,但员工未按规定提前离职,企业可以不作赔偿。
第4个回答  2010-06-01
谁说员工不用赔偿的!
如果未处理好辞职事宜,擅自离职确实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主张赔偿。
劳动合同一般除竞业禁止和培训费外不约定员工的违约金。这和上述的离职造成损失是不同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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