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班主任打了手心

我现在上初一,是一个12岁的女孩。是生物课代表。星期一 时要交生物作业,我忘写了。被老师打了两下手心,很疼,我都哭了,好头。那老师该打我么?

看了人民网12月12日“各方声音:教师体罚学生到底妥,还是不妥?”这个网上调查,作过几年老师的笔者,打算谈一下自己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该调查中提供的几个事实中,几位老师的做法确实有些过火,如罚跪、让学生吃带碳渣的饭菜等,这些没有讨论的必要,一句话,不应该。如果说这些老师师德沦丧或者教育无能,也许不一定都合适,但至少说明老师这个行业中,也有像某些任意妄为的行政官员一样的人,也存在滥用权力的现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有明确规定,教师不得体罚学生,也不得变相体罚,或实施其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罚跪不仅是体罚,而且也是明显是侮辱学生的人格。让学生吃碳渣则更是会直接损害学生的身体健康甚至有可能危及生命安全。这些行为不仅是违反法律规定,同时也违反一般社会道德的要求。

虽然依据义务教育法,老师对学生的任何体罚都是违法的,然而从道德角度来看,对老师某些惩戒学生的行为,如较轻的体罚形式,即类似家长通常所说打两巴掌没关系,我不会到学校来闹事的,这还不是为了孩子好等,各个方面还有不同的认识。在近两年时断时续的争论中,有人持认可与赞同的观点,有人持反对观点。持赞同观点的人一般认为,有些孩子不听话,教育不听,苦口婆心难以打动,用巴掌则比较容易打动,为了让孩子学好,为了纠正孩子的不良习惯,所以只要不打得太重,一打二吓唬,有何不可?就我做老师的时候,也有不少家长向我表示过这层意思。持反对观点的一般认为,打孩子就是体罚,是违法的;不是每个老师在体罚孩子的时候都有分寸,老师一般在体罚孩子的时候也难以控制其程度,经常有过火的事发生;体罚孩子有时还会给孩子幼小的心灵造成不利影响等。争来争去,还是没有形成一个比较一致的意见。

就我而言,我不赞同对孩子进行体罚,即应排在持前述第二种观点的行列中。之所以反对体罚,笔者主要有以下理由:

一、体罚违反法律规定,即便较轻亦然。父母对孩子有惩戒权。惩戒是否包含部分体罚,应该说包括,诸如打屁股、揪耳朵之类。但法律禁止虐待家庭成员。法律之所以赋予父母惩戒权是因为相信父母不会实施伤害孩子的行为,即便是带有暴力性质的体罚,也会特别小心,会特别注意保持一个度,父母无论怎么做都不会是从内心里恨孩子,都是出于对孩子的爱。当然也有过火的,但属极为个别现象,非法律这种规范性调整方式之力所能及,故无法考虑在内。老师不享有这种权利。学校可以对违纪学生依据学校规定进行惩戒,如给予处分等,但这种惩戒权不包括体罚,且非老师所拥有。

二、并不是所有体罚都有着“为了学生前途着想”这个堂堂正正的理由。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这里的“教师”仅是指一种职业,而非指某一位教师,更非全体教师。我们也经常把孩子比作祖国的未来,这里的孩子也不是指所有孩子。如果我们非得把部分等同于全部,则会让我们很尴尬。我们发现有教师实施了令人发指的兽行,也有学生杀害了才华横溢而又善良的老师,理由只是见谁杀谁。“祖国的未来”与“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发生冲突,我们无所适从。这两句革命口号式的称呼,还使得在双方发生冲突时,在某一方面有着优势的一方利用这个口号,发动舆论攻势,从而谋取不当利益,损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今天我们应该把个体概念与集体概念做一下区分了,即任何一个教师个体不等于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并且教师并不全部是高尚的;任何一个学生个体也不等于祖国的未来,并且学生也不全部是天使。

根据我作教师的经验,大部分教师一般还是能充分照顾学生利益的,但前提是在满足学校教学要求的前提下。也有个别教师在向学生收取资料费等费用的时候,捞个三毛五毛的小便宜,每个学生三毛五毛,每班六十个学生左右,也有二、三十元,当时也大约可以买到十斤猪肉了。这种情况为数极少。我做教师的后几年,审查比较严了,这种情况基本绝迹了。现在的情况不甚清楚,想来多收一些钱也应该落在了学校账上,教师一般应该是留不下了。就大部分正直的教师说,也不见得都使用正直的方法。当时初中还是有升学任务的,我们的年终奖金就是根据学生成绩来计算的。为了占用学生时间不择手段的还是很多的,如拼命给学生布置作业、利用拖堂占用其他老师时间等。我竟遇到过几次,该我上课了,上课铃已经响了,前面的老师还未下课,但我脾气较随和,虽心里颇有不快,毕竟也未起什么争执。学生完不成作业,就有老师罚站、打耳光等。不是每个学生都会挨打,但这事是经常见到的。老师愿意打学生吗?未必,但为了奖金,又没有别的办法,只好出此下策。上有是求,下有是应,教育局要成绩,校长依据成绩发奖金,这是根源。我在学校做老师接近十年,倒是也没听说有学生被打伤的,毕竟还是以吓唬为主。说了这么多当时的情况,我想全国大部分学校应当大致也是这种情况,学校不重视升学任务的除外。除了追求成绩之外,老师对课堂上不听话的学生也会进行体罚。无论什么原因,如果说这些全是出自为了学生前途着想,恐怕是说不过去。当然老师中心胸坦荡,不追求奖金,不追求考试成绩,只为尽到教师职责,只为传道授业解惑的也不乏其人,但若与整个教师队伍比起来,只怕所占比例不大。老师也是人,不是神,也不应过于苛责。如果教师体罚学生更多是从自己利益出发,那么这个体罚更不应支持,甚至是在道德也不应得到谅解。

三、体罚学生不仅不一定出于“为了学生利益”的目的,而且客观上也起不到“为了学生利益”的作用。被重任害的学生不说,就是仅因吓唬或人格侮辱而给学生造成心理上的负面影响就不小。这种情况因人而异。像本人这种胆子较大,脸皮较健康的,做学生时虽然没有被罚跪过,但被清除出课堂或在黑板前当着全班同学的而罚站还是导出不穷的,然而既没有害怕也没感觉到怎么没面子。我那时的同学遭受此等待遇就有一直记恨到现在的。老师也不是全明白因材施教的道理,况且学生又多,也不全了解学生性格,如果在道德上默许体罚学生,就难免惹出乱子。大部分老师都明白,学生不能真打,只能吓唬吓唬,但一般被体罚的学生都是调皮鬼,不怕吓唬的,就算当时老实了,过后依然如此,因此体罚这种方式效果甚微。家长之所以请老师严加管教,也是存在一些误解。因为孩子很小的时候不懂事,人小胆子一般也小,一打就怕,长大了胆子也大了,再吓唬就不怕了,这也应当是青少年心理学中应当研究的一个规律。

四、一般老师实施较轻的体罚,以前学生比较容易接受。因为那时师徒如父子的观念还有一定影响,学生平时在家也经常挨父母打骂,学生也没什么法律观念,所以很少和老师产生对立情绪。再说那时老师中势利观念影响也几乎没有。喜欢哪个学生,讨厌哪个学生多是因为性格脾气是否相投,而不会受学生家庭地位及财产的影响,所以同学们不会普遍对老师产生反感,有一两个对老师反感的学生,也会被其他学生对老师的尊敬同化或消减一部分,不致产生尖锐的对立。而现在环境变化了,情况与以前大不相同,学生不仅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且有很强的叛逆心理,甚至有不少学生以批评老师为乐、为能,这种现实使老师走入学生的心灵深处本来就困难,如果再采用简单粗暴的体罚方式,无疑更容易激化师生矛盾。

鉴于上述原因,笔者强烈反对教师体罚学生,包括变相体罚、其他人格侮辱,甚至是惩戒性的轻打两下屁股之类。学校应当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制定纪律规范,对违纪学生按规范处理,对于有体罚现象的教师,不应护短。也许有人会说,不打不行,我们这儿还有学生打老师呢,整天体罚还不行呢,到了周末这些孩子们还经常聚在一起打群架呢。是有这种现象,但我想,既然体罚也不管用,那就更不要体罚了,至于打老师的,老师还击就不是体罚了,那叫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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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6-01
怎么我觉得打一下手心没什么啊?我小学的数学老师只要是我们一犯错就打我们,只是想让我们更好的了解我们自己的错误。虽然现在实行素质教育,但是如果完全不打学生肯定是没用的,我们学生应该站到老师的角度想下问题,老师也是“望子成龙”的心态来教育我们的。但是如果过度的打我们,那就是老师的错了
第2个回答  2010-06-02
不管怎样,老师都是为我们好的。我以前也被老师打过,我们老师说:有时候说服教育不是万能的,适当地武力可以起到很好的效果。现在我上大学了,特别怀念以前狠狠管过我的老师。你现在还小,以后就会深刻明白老师的
第3个回答  2010-06-01
至于么 =。= 我们这的老师一个巴掌下去就打的流鼻血

有一同学听写单词不会,连扇十多个巴掌,头发都打的散下来了

现在老师素质都这样,多说无用。
第4个回答  2010-06-02
不用太放在心上 也算是对你以后按时交作业的警戒吧
这样你以后就不会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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