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前一个月根主管说辞职,可不给我申请书,托我半个多月才写申请书,提前走合法吗?

如题所述

您好。如果您是提前30天提交了书面的《辞职报告》(注意:不是辞职“申请”),时间到了可以走,但也不能提前走。
不过看您的描述,您属于口头辞职,这个,有证人吗,有录音证据吗,不管哪一方举证,到后来都会扯皮。而且如果您现在提前走,单位很可能以“旷工3天予以开除”的方式跟您解除劳动关系,单位不开离职证明了,改成开辞退证明,何必呢。
所以,还是要走正确的离职程序,尤其是做好工作交接。辞职报告除了回顾工作,感谢同事、领导、单位对你工作的支持、一些客气话(要给自己留后路,好说好散)以外,还要包括这些内容,当然,语气不用这么硬,把意思写出来就行:
1、本人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需有公司印章)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某年某月某日某时前与本人结清工资及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离职证明。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