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住了三十年,想办房产证,如何办理

关键问题就是94年房改时,单位就没通知我们办。现在单位要拆房子,要我们以高价买,或者赔偿我们寥寥的一点钱。产权是单位的,但是单位拒绝卖给我们自己。所以我想求助各位,现在办房产证可以吗 ,单位拒绝卖房子给我们,是否违反了国家的房改政策?恳请法律界的专业人士指点迷津

  公房没有房产证。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归国家所有。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上述两类房均为使用权房。
  公产房与私产房的最大区别在于产权,公产房没有产权人,业主只有承租权,没有转让权,所以公产房不是想卖给谁就能卖给谁,也无法继承或办理婚前公证。公产房交易步骤是先由房管局下属部门对卖方进行评估,同时由房管站验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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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7-30
你所住的房子现在还是公房,不是你的。若你想把房子办成私房,首先你要搞清楚你所住的房子是谁的(,即房屋的主人是谁,一般为你交房租的单位,通常为房管局或某国有单位,看看你手上的租房凭证即可),然后再询问房屋的主人可不可以把房屋公转私,按其解答行事。祝你顺利!

就房改政策,国务院部委有规定大的方面,同时授权各地方政府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细化的规定,因此不同的地区具体规定是有出入的,具体政策最好亲自咨询当地房管部门。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7-25
跟你住了多长时间没有关系,主要看你单位有没有办理大产权,如果没有办大产权,那你住到拆迁也不能办产权,如果单位有大产权,他自己就会通知你办理了

希望能够帮到您,更希望能被您采纳为最佳答案 谢谢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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