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间因为同事的不小心造成脑震荡,试用期期间,公司应该承担责任吗

上班时间因为同事的不小心造成脑震荡,试用期期间,公司应该承担责任吗

  上班时间因为同事的不小心造成脑震荡,试用期期间,公司不应该承担责任,劳动者可以享受医疗期,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法发放医疗期病假工资。符合医保报销的,可以按照医保报销流程执行。
  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劳动者的亲属可以依法进行工伤认定,按照工亡流程执行。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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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8-03
1、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到意外事故的伤害,属于工伤,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责任。
2、非因工作原因,被同事误伤或者发生意外,不属于工伤,用人单位不承担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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