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几个工作都是,经常都要无偿加班,冲业绩。加班没有加班工资那种。

怎么,现在公司都是这种的吗?

这些公司都是私营或者弹性上班的吗?无偿加班不符合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需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如果是工作日加班,企业需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如果是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企业需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所以朋友们,如果公司对你们存在不当行为,可以依照法律及时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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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05
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要有奉献精神,多做多干少抱怨,做一名合格的中国百姓。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6-05
你加班,给他工时的,你怕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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