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辞职了,以前产生的可调休假能换成工资吗

我在以前的公司辞职了,公司是采用综合休假制度,因此产生很多可调休假。本来应该休假的,往往因为事多休不了,公司也不给加班费,公司说可以在辞职的时候算成工资,22天算一个月。但是我现在辞职了,到了发工资的时间了可是只发了上个月的工资,可调休假的工资根本就没给?请问法律有关于这方面的规定吗?没休完的假期能补工资吗?不是年假哦。要是申请劳动仲裁可行吗?
不是年假,就是平时产生的可调休假

  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一定的协商,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约定,如果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以前有给劳动者进行一定过调休,并且没有支付调休期间工资的,劳动者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进行解决。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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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2-10
这个属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可以协商的,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调休假可以在辞职时算成工资。你的这个问题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但是你最好有相关的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承诺过上述规定。否则,用人单位否定的话,是不好得到你应得的利益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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