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单位辞职后,一直拖着不给办手续。

从单位辞职后,一直拖着不给办手续。我的情况是这样的,去年9月5日我向单位递交了辞职申请,同时寄出了一份快递以确保单位能收到。我递交的和邮寄的都是辞职申请。然后上了不到一个月班又请了几天假,加上国庆假期30天时间够了。然后9月份工资没给我,又一直拖着不给办手续,并且停缴了我的社保。到今天才打电话说是让办手续。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是以主动辞职办要求补交社保还是怎么弄 ?

第1个回答  2017-04-12
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可以将离职通知以快递的形式发送给用人单位,保留提交的证据,到期后要求用人单位办理离职手续,用人单位拒绝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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