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主义的历史

如题所述

人类社会史上,人权的概念已有了200多年的历史,但人权概念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并不包括女权 。早在1791年法国大革命的妇女领袖奥兰普·德古热(法语:Olympe de Gouges)发表《女权与女公民权宣言》,或称《女权宣言》的时候,女性主义运动就已经拉开序幕。《女权与女公民权宣言》开宗明义,认为:“妇女生来就是自由人,和男人有平等的权利。”两年后这个宣言的作者就被她过去的男性同党推上了断头台。
法国的《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和美国的《独立宣言》中,“人权”(rights of man)的含义只是男人的权利,不包含女人(women)。 女权运动即是在这种背景下出现的,意为女人的人权,推动女人的做人之权从边缘进入主流,使女权成为整个人权的重要内容。
女性主义批评,作为一种文本批评或话语批评的时尚,则迟至1960年末的政治动荡时期才在西方出现。其实早在上个世纪初,当代女性主义批评的启蒙者之一,弗吉尼亚·伍尔芙(Virginia Woolf)就已经注意到,在主流话语中缺乏妇女的声音,大部分文学作品中的女性其实都只是说着男性作家要她们说的话,做着男性作家要她们做的事。法国女性主义思想家西蒙娜·德·波伏娃(Simone de Beauvoir)于1949年提出“人造女性”(即女性是人为建构的)的著名论点,催生了一批女性主义批评家,后者开始关注大众传媒如何与父权制“合谋”建构一个软弱无能的小女人,这些话语批评家相信,对父权制度的批评不能离开对父权制话语的批评。
女性主义在19世纪渐渐转变为组织性的社会运动,因为当时人们越来越相信女性在一个以男性中心的社会中受到不平等对待(请见父权条目)。女性主义运动根源于西方的进步主义,尤其是19世纪的改革运动中。组织性运动的时间是起于1848年在纽约州色内加瀑布市(Seneca Falls, New York)召开的第一次女权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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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7-05
西方女权主义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代女权主义 ( 19世纪下半叶至20世纪初): 西方女权主义起源于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和启蒙运动以后,19世纪下半叶出现第一代,和欧洲工业革命同步。1789年10月,法国大革命爆发后,一群巴黎妇女进军凡尔赛,向国民议会要求与男子平等的合法人权,揭开了女权运动的序幕。1790年法国女剧作家高尔日发表了《妇女权利宣言》,提出17条有关妇女权利的要求。宣言后来成为女权运动的纲领性文件。1792年,英国女作家M.沃斯通克拉夫特发表《为女权辩护》一书,提出妇女应当在教育、就业和政治方面享有与男子同等的待遇。19世纪中叶,女权运动的中心从欧洲转向美国 。直至1920年,美国通过法案,保障女性享有选举权。
     这一阶段的特点是:目标明确,妇女要求与男子有相同的经济、政治权力;以行动、实践为主,侧重于推动立法。最为典型的是拉拉.蔡特金领导的妇女同工同酬运动与各国女性争取选举权的一系列运动。这一阶段奠定了女权运动的奋斗目标,也形成了女权运动是一场社会实践运动的基调。教育、就业及政治权利的诉求归根结底是最求女性追求平等的社会角色地位,而不健全、非理性的劳动力市场是女权运动的最大障碍。可以说,把女性在劳动力市场中的不利地位视为男女社会地位不平等的重要根源,就是这一阶段形成的。尽管其后女权主义思想理论有了发展,劳动力市场的环境背景也在不断变化,但是这种观念还是在女权主义者中根深蒂固。
     第二代女权主义(从20世纪初到20世纪60年代):现代女权主义,这一阶段是女权主义在西方最重要的阶段。女权主义者发现,尽管女性在政治经济领域争取平等的努力取得明显的成果,但是妇女在社会生活中的不平等地位却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善。例如,得到选举权的妇女群体在政治依然处于从属地位,同工同酬、平等就业基本得到保障的情况下职业隔离与职业发展前景不佳的问题凸现。这种矛盾的情况促使女权主义者向纵深思考,形成了独特的女权主义理论,主要有三派:
     社会主义女权主义:这一派别的代表人物是英国的朱丽叶忒.米切尔,她最著名的“提出女性主义的问题,给予马克思主义的回答”就明白地亮出了马克思主义的旗号。社会主义女权主义主要是从经济和阶级斗争方面要求妇女和男性的平等,他们所重视的是妇女的经济地位与物质生活。虽然有不同的解读,但是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是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的重要理论渊源。把无交换价值、无报酬的家庭劳动视为阶级压迫,积极地投身社会的生产劳动。在重视生产经济领域的问题上,社会主义女权主义是第一代女权主义的直接继承者。
     自由主义女权主义:代表人物为19世纪英国的米尔、当代美国的傅瑞丹。米尔是英国十九世纪自由主义健将,他在他的代表作——《女性的屈服》一书中,集中地阐述了他的女性权益的观点。米尔指出法律的不平等使得婚姻制度里的婚姻关系犹如主人与奴隶的关系。现代社会就是人们有迁徙的自由、选择职业的自由,以及改善生活的机会。但是对已婚妇女而言,她却没有这些现代男人享有的自由。傅瑞丹继承了18世纪以来自由主义的基本主张,同时又更加强调女性在公共领域的参与。因此,傅瑞丹在其名著《女性迷思》一书中,首先对女性的家庭角色展开锐利的解析与批评。傅瑞丹指出父权社会的文化机制竭尽所能地塑造一个幸福的家庭主妇形象,使得女性把自己的一生寄托于家庭与婚姻关系。然而这个理想形象,只是个迷思。为了发挥自我潜能,妇女必须和男性一样从事公共领域的活动。故此,傅瑞丹鼓励女性放弃以家庭主妇的形象作为自我认同,不过,她并未提倡女性在实质上放弃家庭生活,而是在事业与家庭间取得平衡。自由主义女权者认为家庭束缚是一种强有力的干扰因素,必须依靠国家立法干预,形成介入机制。因此,自由主义女权运动继承了自由主义运动的衣钵,以争取立法保障为主要诉求,积极维护妇女政治权利。
     激进主义女权主义:这一派诞生最晚,活跃于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严格地说,这一派并不是统一的思想派别,而是前两种思想流派极端理念的集中表现。以美国的凯特.米丽特为代表,以她的著作《性政治学》为思想典范。这一派把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的家庭私人生产剥削解读为“性剥削”,把自由主义女权主义的家庭束缚解读为“性束缚”,他们把女性和男性完全对立起来:男人是敌人,女人是朋友;男人是暴躁,女人是温柔;男人是迫害者,女人是被迫害者;男人是压迫者,女人是被压迫者……实际上,他们将女权运动要求男女平等的社会诉求改造成了从根本上消除男女差异,直至女权至上。对女权运动的传统领域——社会政治与经济,他们抱着轻蔑的态度,他们把女性解放运动解读为“性解放”,要求从根本上消解传统家庭模式。他们的激进主张与“性解放运动”都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争议。
     第三代女权主义:后现代女权主义,面对“性解放运动”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保守主义对妇女解放运动的有力质疑,离婚率明显上升,爱滋病泛滥等等,女权主义者开始反思。特别是在消除男女二元对立方面,形成了“温柔的女权主义”“绿色女权主义”。他们一方面肯定了女权运动保护女性社会权益的成果,另一方面对女权主义者试图颠覆传统家庭模式提出了质疑。后现代女权主义还在成长阶段,分为唯本论与构成论两个主要派别。唯本论继承了传统女权主义的男女二元分界,试图在承认男女差异的基础上消除男女不平等。构成论则从根本上否定男女二元分界,强调性别角色的社会性,把男女平等的主张看成父权制的产物。虽然两者理论出发点不同,但是都在认同传统家庭模式基础上完成妇女解放的目标。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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