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总额是应发还是实发

如题所述

工资总额是指应发工资。

应发工资是应发工资的汇总薪资,没扣除月应缴杂项的薪资;对应的是实发工资,就是扣除了缴纳项后的实际领到手的薪资。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其中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与生产有关的各种经常性奖金以及根据法令规定的各种工资性质的津贴等。

应发工资是计入企业当期费用的工资,一般由工资和各种补贴组成;实发工资是应发工资扣除一些应扣除费用后实际发到你手中的工资,扣除部分主要包括三金、个税、水电费、个人借款等,没有固定比例。

工资总额“应发数”与“实发数”的关系

资总额统计口径是“收付实现制”,以支付职工劳动报酬实际发生数为准。有些单位依据财务“权责发生制”往往会提出,某一笔奖金是下一年的春节奖,属提前支付,不应统计在当年的工资总额发生数中。需要强调的是:工资总额应按报告期实发数统计。

所谓实发数关键在时点,一是指报告期内实际已支付给职工的工资,而不是已提取未支付或可提取的工资;二是不包括报告期应发未发的工资。还要注意的是,以上所指的实发数不能理解为应发工资中去除代扣项目后职工实际所领取的现金。个别企业将实际发放到职工手中的现金统计为职工工资总额,这显然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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