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保姆纵火案庭审中律师退庭会受行业处罚吗?

如题所述

12月21日上午,杭州保姆纵火案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从庭审现场了解到,因为被告莫焕晶的辩护律师党琳山提出管辖权异议等,并单方面宣布退庭。随后,法庭当庭宣布休庭,延期审理。

一般来说,律师擅自退庭后,法院会询问被告人是否更换辩护律师。如果被告人坚持不换律师,法院将会指定一个援助律师。如果被告人仍然拒绝,那法院将认为被告人作自我辩护。追溯到具体的法律法规中,并没有明确规定说“退庭律师不可再次参加辩护”。杭州中院在庭审情况说明里表示,依照《刑诉法》司法解释第253条至第256条规定,15天内,将由被告人另行委托的辩护人或者法院依法为其指定的辩护人准备辩护,并另定日期继续审理本案。

杭州中院的说明中提到“辩护人党琳山律师无视法庭纪律,不服从审判长指挥,擅自离庭,拒绝继续为被告人莫焕晶辩护。审判长遂依法决定休庭。”个人认为,法庭有可能把他愤然退庭的行为,看成是扰乱法庭秩序,这样便可能提出司法建议,要求司法厅局对他进行处罚。

根据《律师法》第49条规定,扰乱法庭秩序,干扰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执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12-22
不会。他替委托人争取最大的利益,并不违反行业规定。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