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区别

如题所述

房产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区别如下:
1、成立原因不同
从成立原因上来看,前者一般需要有共同关系,属于共同人之间的相互结合,而后者没有限制,可以是家人,夫妻,也可以是其他人。
2、权利不同
从权利享有上来看,前者权利归共有人共有,在出售时需要共有人全部同意才能出售。而后者按分享有所有权。
3、处分不同
从处理上来看,前者需要所有共有人同意才能处分,后者对自己份额有独立的所有权,可以抵押或转让自己的份额,无须其他共有人同意。
4、分割限制不同
从分割限制上来看,前者在共有关系存在期间,不能分割共有物,而后者只有在共有物不能分割或合同约定不能分割之外,可以随时分割。
5、共有物的管理不同
从共有物管理上来看,前者共有物管理需要全体业主同意,除法律或合同有另外约定。而后者只要获得共有人人数过半同意,就可以单独对共有物进行简单修缮或保存。
6、存续期间不同
从存续期间上来看,前者之间的关系相对稳定一些,存续期间比较长久,而后者共有人之间不存在婚姻或亲子关系,存续关系比较不稳定,存续期间比较短暂。
综上所述,房屋按份共有是指两个及以上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各自的占有份额,分别对共同所有的房屋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这个份额并不是指把共有房屋划分为若干份,各自拥有单独部分的所有权,而是共有人对房屋整体按照份额享有权利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二百九十八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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