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缘无故被公司辞退,只给我两天时间让我离岗,我该怎么办?

我在商场做营业员卖服装,试用期一个月已过,现在已工作4个月,与公司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昨天公司区域领导来店考察,觉得我对顾客不热情,没有笑容,她调陈列而我没有去主动帮忙,今天来就让店长通知我办理辞职,都没有提前通知我,我现在要怎么办?我也并没有犯什么过失,感觉就这么的让我离开,我不甘心。我刚刚问店长我的合同是否有效,店长告诉我,我没有交保险,合同对于我来说没有用,我要怎么办?帮帮忙。。

不同意离职,向劳动局投诉,如果还想干就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不想干,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如果劳动局解决不了,就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解决不了就法院起诉。
如果你没有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即使是合法解除也应当提前通知你。你现在完全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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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1-28
公司无缘无故将你辞退显然已经违法,你的合法权益受到公司的侵害时,有权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要求劳动监察大队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就你与公司因辞退、社会保险发生的争议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你还可以提起诉讼,将公司告到法院。

参考资料:《劳动合同法》第77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9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

第2个回答  2012-11-28
如果你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无故辞退你,其行为是违法的,你可以依法向劳动部门投诉,要求进行劳动仲裁或者调解。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你交纳保险,你可以要求补交。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11-29
你好,合同有效,没有缴纳保险是公司的过错,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公司无故辞退你应该给予你经济补偿。
纵横法律网-山东融冠律师事务所-张瑞芳律师
第4个回答  2012-11-28
用人单位没有出具书面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之前拒绝办理离职手续,一定要每天准时上下班。并要杜绝工作失误,防止用人单位找其它理由解除劳动合同。

你可以要求如下补偿
1、无理由辞退,补偿你两倍的经济补偿金,就是一个月的工作。
2、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的再加一个月时间
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4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

3、补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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