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正常离职,公司不让走。

我们公司普通员工离职是要提前一个月递辞职信的,班长提前两个月。我一个月前递了辞职书,现在马上可以走了,但是他这里没人说不准走,说是要等招来人学会了才能走,现在走不给发工资,不做结算。但是这里长期招不来人,难道我一直留在这?我想问一下这样我可不可以对该公司提出诉讼?该怎么解决才能讨回自己的权利?

正常离职,公司不让走,公司违法,公司需配合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投诉到劳动局监察大队,由监察大队责令单位改正;监察大队协调不成,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决议下来后公司拒不执行,劳动者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辞职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通知单位。离职当天,公司需结清劳动者工资,并办好离职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领取公积金的条件之一。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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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1-27
选择工作是你的合法权益,任何人不能阻拦,如果你按照规定已经提前递交了辞呈,那么就应该让你走,如果公司继续不让你走,不给你工资,都是违法的,如果你一再坚持公司仍然不放的话,那你可以去法院诉讼,一定能胜诉的。追问

那应该去什么相关机构才会受理?

追答

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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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1-05-25
1、员工有辞职的权利,公司不让员工辞职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3个回答  2018-11-07
你辞工到期不给你走,你打电话去劳动局,劳动大队的工作人员说你的事情,说好了就回去和领导说一下,你最多可以做几天,如果也不可以走,可以直接去劳动局了,他们可以帮你解决问题,我经历过的
第4个回答  2012-11-28
可以到劳动局告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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