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未交接工作可以扣留工资吗?

如题所述

不可以。员工在工作交接未完成的情况下离职,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可以扣一部分工资,未造成损失的不能扣押其工资或部分工资。
很多企业都会要求员工办理离职交接,如果离职交接没有办理,企业将暂缓发放工资,直到离职交接办理。实际上这种做法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由于工资可能是劳动者生存的唯一保障,除法定可以推迟或扣除的情形外,用人单位是不得拖欠或克扣劳动者的工资的,而不办理工作交接并非法定可以拖欠或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原因。
因员工工种不同,很多都不用交接,还有就是在公司的规章制度下离职的,新员工没有来也不存在交接,更重要的是法律没有规定员工离职必须要交接工作,所以说员工离职不交接工作,公司是不会扣工资。未交接工作不是用人单位扣除劳动者工资的合法依据,除非劳动者因为没有交接工作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否则用人单位需要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只要双方存在事实用工关系,那么用人单位就要为劳动者支付工资。而且,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以员工不完成工作交接为由,拒绝为他发工资,那么如果该员工申请劳动仲裁,这笔费用还是需要支付的。提了离职,但是没有领导的许可或没有完成离职手续,就表明其还属于该单位员工。提完离职的第二天就联系不上了,可以认为这是旷工行为,可以依据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惩处。
离职的手续具体如下:
1、员工提出离职申请:正式员工需要提前三十天申请,试用期员工需要提前3天申请。
2、员工离职手续办理:主要是需要员工办理离职申请单的逐项审批、办理员工离职物品交接表、办理员工结算申请表、获取离职证明。
3、收回自身的相关材料:办理完离职证明需要拿回自己的相关材料,比如离职证明材料、养老手册、失业登记证、公积金卡等等。
4、关于补偿与失业金:如果是公司辞退自己,在结算的时候需要进行补偿,失业金需要自己主动去人社部门办理。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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