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要一年以后才交钥匙,开发商确让现在就要付全款或者办理按揭,合理吗?

已经交了十万的定金,开发商让现在交余款,否则的话就退房,而且要退的话只退十万的定金,不赔损失,可是我的定金都交了一年多了,一点道理都没有,还有就是我听别的业主说,我们这个楼盘好像现在什么手续都没有,基本上算是小产权,我该怎么办?如果开发商有预售证的话我是不是就只能交钱了?如果真有预售证的话,提前一年就要交全款,这合理合法吗?我是农村的,买个房也不容易,麻烦有懂这些的给我解释一下,或者帮我出个主意,谢谢了

如果开发商有预售证说明销售合法,开盘销售你要是购买,就应付齐首付,办理按揭,商品房开发都是这样,国家政策也是考虑到各方的情况,开发商也要资金周转,前期投入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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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11
没有预售证的房 根本不允许买卖 而你1年多前都买房也不合法 不受保护!所以开发商才敢让你现在就贷款!否则只退定金! 不赔偿损失。 正因为你提前交了定金 承担了风险 所以价格相对也比现在优惠点!否则大家都去买现房了!

另外可以贷款也说明了 房的手续基本齐全 否则银行不会放贷款的! 觉得合适就买把。追问

办理按揭都需要什么?

追答

身份证 户口本 收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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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2-12-24
  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屋不能进行预售。

  出卖人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规定:“出卖人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出卖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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