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能否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请说…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属于一种灵活的用工形式,其劳动关系的不确定性较全日制用工更强,且非全日制劳动者的收入通常较低。因此,为了加强对非全日制劳动者的保护,法律严格限制了试用期的约定。这意味着,在非全日制用工关系中,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期限有明确限制。对于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而对于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此外,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对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如果劳动合同中仅约定试用期,那么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视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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