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家人生病电话口头请假,现在说我是旷工,公司想辞退我又一分补偿金不想给

家人突发疾病送往医院,上周六值班没有去,之后已经跟相关人员说了请假,结果周一得到短信说我没有去公司当面请假,属于旷工自动解除劳动合同,说这是公司的规定,它是一分补偿金都不想给我找茬辞我,我跟他们有合同,没有上保险,他们为了规避责任当初跟我签一份不上保险用每月多给300元代替的一个纸条,这个公司的行为让我恶心,我要告他们,在这已经工作两年了,晚上还要义务给他们再干几个小时的活,想起来我就恶心,一帮臭要饭的,家人生的重病,有今天没明天,我是他唯一的孩子真的不想因为这烂地公司失去见他最后一眼的机会,亲们我该怎么办。。。。。。

【1】根据《社会保险法》第58条,

单位从用工的第二个月开始起为劳动者缴社会保险。

【2】不是把保险金交给劳动者,让劳动者自己去购买社会保险。

劳动者是买不来工伤保险和计划生育险的。

单位这样做,是违反社会保险法的。

【3】你请假,有关人员可以证明吗?如果有证据你可以搜集,作为证据使用。

你可以拿着这个证据,单位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通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4】根据《劳动法》第44条,单位让劳动者加班,必须支付交班费。

晚上还要义务给他们再干几个小时的活,不支付加班费,也是违反劳动法的。

【5】单位要是违法和你解除劳动合同,

要按《劳动合同法》第48条和第87条,

给你赔偿金,为4个月的工资。

你也可以继续要求回去上班。

【6】你自己要是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因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不按规定缴社会保险等,

你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

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要支付你2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7】单位要是不同意,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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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11
很简单。拿上你的三个月以上的工资条直接去法院起诉他,并且把他们公司所有的漏洞都写到诉讼书上。并且把他们不给你上保险以三百块钱代替的那些纸条全部作为证据。拿到法庭上寻求法律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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