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商场里的奶茶店工作了三天,第四天刚要去上班,店长发短信通知我说我被解雇了

店长说我的三天试用期到了 让我在家等电话,我就很直接的发短信问她,如果觉得我不合适可以直接告诉我,然后他说我不合适希望我理解,
然后我就问我工资的事。我说那我这三天工资呢 我应聘的时候可没人跟我说不发工资 试用期的事我也是你发短信我才知道的 我只知道你们说合适的话就签合同的事 没人跟我说有试用期。
然后那店长就再也没给我回短信
去应聘的时候他们没有告诉我有试用期,没告诉我试用期没有工资.是第四天准备去上班的时候临时通知我被解雇的
请问我可以要到工资吗

法律规定,试用期也有工资的,而且你这种都未说明有试用期,从道理上讲,绝对应该给你工资,且同工同酬。最好直接找店长交涉,实在不行,可以求助劳动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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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04
还有一个办法,就是找店里一起工作的人给你出个证明,证明你这三天的确在奶茶店里工作。但是,你才去三天,同事的名字都可能没弄清楚,别人就更不太可能为了你一素不相识的人去得罪老板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8-04
试用期也没合同的吧,店长要懒皮,你就没办法了追问

没有合同的...我该咋办啊.. 刚从学校实习就遇到这种事情, 这个社会怎么这样啊...

追答

那你基本没戏了,店长耍懒皮,你又告不了他,求助劳动保障部门,这小事情,一般就会跟你说算了,不会那么上心的给办的,求助帮忙基本也就说说,真的到了实处也一无是处的,主要还是要看事件的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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