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奶茶店上班,可是第四天早上刚要去上班得知我被解雇了,说我三天试用期到了,觉得我不适合这份工

我当初去应聘的时候他们没有告诉我有试用期,没告诉我试用期没有工资。是突然告诉我的,
我该怎么办呢

第1个回答  2013-08-04
试用期也应当由工资,可以态度强硬点。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追答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可以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

追问

我们没有签合同,请问这样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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