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是否属于哲学?

逻辑学是否属于哲学? 我需要具体回答,准确的。

定义 逻辑学是研究纯粹理念的科学,所谓纯粹理念就是思维的最抽象的要素所形成的理念。 〔说明〕在这部分初步论逻辑学的概念里,所包含对于逻辑学以及其他概念的规定,也同样适用于哲学上许多基本概念。这些规定都是由于并对于全体有了综观而据以创立出来的。 只有思维本身才构成使得理念成为逻辑的理念的普遍规定性或要素。理念并不是形式的思维,而是思维的特有规定和规律自身发展而成的全体,这些规定和规律,乃是思维自身给予的,决不是已经存在于外面的现成的事物。 [编辑本段]特点 在某种意义下,逻辑学可以说是最难的科学,因为它所处理的题材,不是直观,也不象几何学的题材,是抽象的感觉表象,而是纯粹抽象的东西,而且需要一种特殊的能力和技巧,才能够回溯到纯粹思想,紧紧抓住纯粹思想,并活动于纯粹思想之中。但在另一种意义下,也可以把逻辑学看作最易的科学。因为它的内容不是别的,即是我们自己的思维,和思维的熟悉的规定,而这些规定同时又是最简单、最初步的,而且也是人人最熟知的,例如:有与无,质与量,自在存在与自为存在,一与多等等。但是,这种熟知反而加重了逻辑研究的困难。因为,一方面我们总以为不值得费力气去研究这样熟悉的东西。另一方面,对于这些观念,逻辑学去研究、去理解所采取的方式,却又与普通人所业已熟悉的方式不相同,甚至正相反。 逻辑学的有用与否,取决于它对学习的人能给予多少训练以达到别的目的。学习的人通过逻辑学所获得的教养,在于训练思维,使人在头脑中得到真正纯粹的思想,因为这门科学乃是思维的思维。——但是就逻辑学作为真理的绝对形式来说,尤其是就逻辑学作为纯粹真理的本身来说,它决不单纯是某种有用的东西。但如果凡是最高尚的、最自由的和最独立的东西也就是最有用的东西,那么逻辑学也未尝不可认为是有用的,不过它的用处,却不仅是对于思维的形式练习,而必须另外加以估价。 [编辑本段]研究对象 第一问题是:什么是逻辑学的对象?对于这个问题的最简单、最明了的答复是,真理就是逻辑学的对象。真理是一个高尚的名词,而它的实质尤为高尚。只要人的精神和心情是健康的,则真理的追求必会引起他心坎中高度的热忱。但是一说到这里立刻就会有人提出反问道:“究竟我们是否有能力认识真理呢?”在我们这些有限的人与自在自为存在着的真理之间,似乎有一种不调协,自然会引起寻求有限与无限间的桥梁的问题。上帝是真理;但我们如何才能认识他呢?这种知天求真的企图似乎与谦逊和谦虚的美德相违反。但因此又有许多人发出我们是否能够认识真理的疑问,其用意在于为他们留恋于平庸的有限目的的生活作辩解。类似这种的谦卑却毫无可取之处。类似这样的说法:“象我这种尘世的可怜虫,如何能认识真理呢?”可以说是已成过去了。代之而起的另一种诞妄和虚骄,大都自诩以为直接就呼吸于真理之中,而青年人也多为这种空气所鼓舞,竟相信他们一生下来现成地便具有宗教和伦理上的真理。从同样的观点,特别又有人说,所有那些成年人大都堕落、麻木、僵化于虚妄谬误之中。青年人所见的有似朝霞的辉映,而老辈的人则陷于白日的沼泽与泥淖之中。他们承认特殊部门的科学无论如何是应该探讨的,但也单纯把它们认为是达到生活的外在目的的工具。这样一来,则妨碍对于真理的认识与研究的,却不是上面所说的那种卑谦,而是认为已经完全得到真理的自诩与自信了。老辈的人寄托其希望于青年的人,因为青年人应该能够促进这世界和科学。但老辈所属望于青年人的不是望他们停滞不前,自满自诩,而是望他们担负起精神上的严肃的艰苦的工作。 此外还有一种反对真理的谦逊。这是一种贵族式的对于真理的漠视,有如我们所见得,拜拉特(Pilatus)对于基督所表示的态度。拜拉特问道:“真理是什么东西?”意思是说,一切还不是那么一回事,没有什么东西是有意义的。他的意思颇似梭罗门所说的:一切都是虚幻的——这样一来,便只剩下主观的虚幻了。 更有一种畏缩也足以阻碍对于真理的认知。大凡心灵懒惰的人每易于这样说:不要那样想,以为我们对于哲学研究是很认真的。我们自然也乐意学一学逻辑,但是学了逻辑之后,我们还不是那样。他们以为当思维超出了日常表象的范围,便会走上魔窟;那就好像任他们自身漂浮在思想的海洋上,为思想自身的波浪所抛来抛去,末了又复回到这无常世界的沙岸,与最初离开此沙岸时一样地毫无所谓,毫无所得。 这种看法的后果如何,我们在世界中便可看得出来。我们可以学习到许多知识和技能,可以成为循例办公的人员,也可以养成为达到特殊目的的专门技术人员。但人们,培养自己的精神,努力从事于高尚神圣的事业,却完全是另外一回事。 而且我们可以希望,我们这个时代的青年,内心中似乎激励起一种对于更高尚神圣事物的渴求,而不会仅仅满足于外在知识的草芥了。 [编辑本段]研究方法 认知思维为逻辑学的对象这一点,是人人所赞同的。但是我们对于思维的估价,可以很低,也可以很高。一方面,我们说:这不过是一个思想罢了。——这里的意思是说,思想只是主观的,任意的,偶然的,而并不是实质本身,并不是真实的和现实的东西。另一方面,我们对于思想,也可以有很高的估价,认为只有思想才能达到至高无上的存在、上帝的性质,而其感官则对上帝毫无所知。我们说,上帝是精神,我们不可离开精神和真理去崇拜上帝。但我们承认,可感觉到的或感性的东西并不是精神的,而精神的内在核心则是思想,并且只有精神才能认识精神。精神诚然也可表现其自身为感觉(例如在宗教里),但感觉的本身,或感觉的方式是一事,而感觉的内容又是另一事。感觉的本身一般是一切感性事物的形式,这是人类与禽兽所共有的。这种感觉的形式也许可以把握最具体的内容,但这种内容却非此种形式所能达到。感觉的形式是达到精神内容的最低级形式。精神的内容,上帝本身,只有在思维中,或作为思维时,才有其真理性。在这种意义下,思想不仅仅是单纯的思想,而且是把握永恒和绝对存在的最高方式,严格说来,是唯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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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4-11
水依山兄回答的很靠谱。 匿名兄的答案本身不合逻辑,若哲学属于思维科学,而同时哲学又研究思维科学。这明显是不通的。 二楼也不靠谱,主要是混淆了了“不属于”和“不同于”。 逻辑是否属于哲学。回到此问题,首先必须界定何谓逻辑,何谓哲学。但逻辑与哲学都是历史性很强的概念,即是说两者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含义,人们对逻辑和哲学这两个术语的使用过程和理解变化本身即一个哲学问题。 就当前的语境来说,逻辑不属于哲学。逻辑研究的是推理形式的有效性。但是逻辑本身却依然可以成为哲学反思的对象,即逻辑哲学。但逻辑哲学已经不是逻辑了。 但是,逻辑与哲学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特别是在分析哲学中,逻辑作为技术手段是进行严格哲学思考的一种必然前提。 关于逻辑与哲学的关系,这是个大问题,需要很大的篇幅来讨论。 追问: "人们对逻辑和哲学这两个术语的使用过程和理解变化本身即一个哲学问题"怎么理解? 哲学不是关于物质决定意识和意识决定物质的基本问题吗?为什么说"使用过程和理解变化"是哲学问题? "逻辑本身却依然可以成为哲学反思的对象"也不能理解... 那就很大的篇幅来讨论吧..."不好意思,我还在读高中." 回答: 1,逻辑,logic源于希腊文中的logos,在西方思想史中,逻辑一般被认为是对认识或者思维进行探讨的学问,所以以今天的学科划分来看,传统逻辑混杂了认识论,心理学等多种学科。就现代来说,逻辑作为一门学科,主要研究的是推理的形式方面,所以也叫形式逻辑。可以这样说,逻辑所研究的范围在逐渐缩小,从对一般思维规律的研究过渡到仅仅对推理形式的研究。而对应于这个范围的缩小,是人们的某种观念上变化,或者说哲学基础的变化。所以说这本身就是一个哲学问题。 2,关于哲学的基本问题,不见得就是物质意识的关系问题。因为,什么是“基本”?这个问题本身也可以被探讨一番。马哲教科书上的东西是伪哲学,请楼主注意这一点。待你高考结束后,不妨把所有政治课本付之一炬。 3,哲学思考一些最基本的问题,比如说逻辑研究推理,但逻辑本身却不研究“什么是逻辑”这个问题。所以说对逻辑本身的思考是一门逻辑哲学而不再是逻辑。再举一个例子,科学家们关系的是具体的科学知识内容,他们未必会对“科学是什么”这样的问题感兴趣。研究科学是什么,这是哲学家的工作。 3,关于逻辑与哲学的关系,请参考王路教授的《逻辑与哲学》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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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6-01-10
  现在的逻辑学不属于哲学.
  逻辑学只有在古希腊个门学科还没有区分时才属于哲学,那时的哲学被称作"第一哲学".现在逻辑学是一门科学,(定义:逻辑学是一门研究思维的科学),哲学并不是科学.
  不过,许多学校的哲学系下辖有逻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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