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民法问题

.甲是某小学校一年级某班教师。某日上午课间 休息时,甲离开,教室里无人看管。其中乙和丙 因争夺位置而打斗,结果乙与丙均受到伤害,各 花去医药费500元。乙丙医药费的承担者是(abcd ) A、甲 B、乙丙的监护人 C、某小学 D、乙丙
为什么乙丙也要承担责任
错了。为什么乙丙也要承担医药费

1、孩子的监护人要承担责任,这是无过错责任。具体责任承担方式是孩子自己有财产的由孩子财产赔偿,孩子无财产则由监护人财产赔。这里需要理解的是孩子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没有责任承担能力的,所以监护人承担责任,具体掏钱的时候,考虑到如果孩子自己有财产由孩子自己的财产来承担,没有才由监护人掏钱。
2、法律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3、问题要点:民事责任承担和具体的赔偿方式是两个概念,不要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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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04
未成年人侵权,未成年人有财产的,应当先以未成年人自己的财产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其监护人不足。参考梁慧星大师的民法学经典著作《民法总则》追问

这本书我也有 请问在第多少页

追答

晕,这部书不在我身边,等下我给你找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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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09-04
这答案是错的吧,要承担也是乙丙的监护人,除非是18岁了还在读小学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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