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解聘员工如何补偿?

外资企业解聘员工,没有劳动合同,没有社保,在今年的12月之前要解聘!员工的工龄大概有四五年,想了解有没有什么补偿

你与公司成立事实劳动关系,虽然没有签劳动合同但公司仍然要给予补偿。
根据劳动部颁布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二条第(一)项“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对于损失,应按该办法第三条第(一)项:“造成劳动者工资收人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人百分之二十五的赔偿费用”的规定,公司不仅要按照规定支付补偿金,还要赔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给你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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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28
他是合理的按劳动合同法不应支付违约金。适用我国的劳动法律、法规;合同约定的补偿高于法律规定的有效,低于法律规定的无效;依法每满一年工年龄发一个月的工资.
第2个回答  2013-08-28
按劳动合同法不应支付违约金。
第3个回答  2013-08-28
如果企业提出与原厂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
首先是看你企业的性质是国有的、集体的、还是私营的,外资的,如果是国有和集体的不是那么容易说搬就搬,说解聘就解聘的,企业领导必须征得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搬迁,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一般这两种性质的企业要做起来比较复杂。
如果是私营和外资的,那企业自主权比较大,要搬就搬,要走到走,领导说的算的。厂方欲与你们解聘必须按原鉴定的劳动合同有关违约方面的条款进行处理。企业也应该给职工们一笔安置补偿费。不过你们对安置补偿费不满意的话,建议你们要以工会的名意与企业上层进行面对面的谈话。千方不要个别人进行谈话,因为我们也碰到过这样的事情,个别进行谈判的收效甚微。
第4个回答  2013-08-28
赔偿三个月的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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