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鱼塘 属于军事管理区 但是却并无人看管 鱼塘承包人没有从事营业活动 但是如果想进的话谁都可以入内 电线是在鱼塘之后架的 并且没有任何高压电线的警示标记 那么应该是谁的责任?
鱼塘所有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在高压线下修建鱼塘从事经营性垂钓活动,形成安全隐患,导致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电力部门没有及时制止修建鱼塘,在其开始经营钓鱼后也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负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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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电线是鱼塘之后建设的且没有任何营利性质的,在没有任何的警示下,电力部门负主要责任(没有立高压警示牌、鱼塘周边没有做任何警示标识),鱼塘所有人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没有立警示牌告知禁止钓鱼),其次钓鱼者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明知鱼塘有高压线、擅闯进军事禁区钓鱼)。这个由法院来定谁负多少责。
关于高压线距民居建筑的安全距离,中国没有明确的距离规定,但是有一个相关的可以换算的标准:民居建筑所处位置的磁感应强度<100微特斯拉,就满足建设标准。经过测算:
1kV以下高压线的安全距离为4米;
1-10kV高压线的安全距离为6米;
35-110kV高压线的安全距离为8米;
154-220kV高压线的安全距离为10米;
350-500kV高沿线的安全距离为15米。
若从电力安全角度考虑,并考虑大风引起高压线产生风偏,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是为了保证已建架空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和保障人民生活的正常供电而必须设置的安全区域。在厂矿、城镇、集镇、村庄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为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之和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如下:
1kV以下:1.0米;
1kV-10kV:1.5米,
35kV:3.0米,
66kV-110kV:4.0米,
154kV-220kV:5.0米,
330kV:6.0米,
500kV:8.5米。
2. 综上,鱼塘在高压线下鱼塘所有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3. 违规没有得到整改,说明相关的监管部门(政府、安全部门、电力部门)没有监管到位,当然也有责任;
3. 大家应该知道,高压线本身的危险性,我们不应该靠近,所以钓鱼者自身也应该有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