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说走就走怎么处理,会发工资吗

如题所述

可以拿到的,但是如果危害了单位的利益会被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劳动者未提前三十天辞职,虽违反了法律的相关规定,但如果劳动者的行为并没有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无权追责;如果劳动者的违法行为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可以要求赔偿。
劳动者在离职的时候是需要提出离职申请然后办理离职手续,公司进行转移社保关系然后需要结清工资报酬。离开公司之后,用人单位会根据固定发工资的时间给劳动者发放工资,工资的结算是按照每个月的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的,要是还没有到发工资的日期就想要离职的,按照用人单位规定只有到下个月固定发工资的时间才能领取。用人单位是不能够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造成员工损失的,用人单位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没有签合同,辞职的时候说走就走,是需要支付工资的。不支付工资的话,劳动者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要求用人单位给予拖欠的工资的。签了劳动合同但是没有打辞职报告说走就走,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合法工资,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这种情形属于自离,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从工资中予以扣除。
工资个税缴纳标准如下:
1、工资范围在1
5000元之间的,包括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0%;
2、工资范围在5000
8000元之间的,包括8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
3、工资范围在8000
17000元之间的,包括17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
4、工资范围在17000
30000元之间的,包括3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5、工资范围在30000
40000元之间的,包括4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
6、工资范围在40000
60000元之间的,包括6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0%;
7、工资范围在60000
85000元之间的,包括8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5%;
8、工资范围在85000元以上的,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45%。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