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一年多了,原公司说我账目没交清,起诉我资金占用。我辞职时什么都没带走,现在手上没有反驳的证据。

辞职一年多了,原公司说我账目没交清,起诉我资金占用。我辞职时什么都没带走,现在手上没有反驳的证据。但我办理离职手续时所有领导、财务都是签了字的,请问我该怎么办?

劳动者辞职一年多了,用人单位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劳动者返还其占用的资金,劳动者手中没有什么证据的,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申请劳动仲裁的时间超过一年的仲裁时效为由,要求仲裁委驳回用人单位的仲裁请求。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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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1-09
与原公司在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已做好工作交接并双方签字确认。
不涉及到你个人的事情,勿需担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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