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17%,原材料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日常核算,2010年12月,原材料期初余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17%,原材料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日常核算,2010年12月,原材料期初余额32950元,结存数量750千克,该月企业发生如下存货收发业务:
⑴购入原材料1800千克,增值税发票注明价款为80000元,增值税额为13600元,货款已用支票付讫,尚未验收入库。
⑵上项原材料验收入库,实收1760千克,短缺部分为合理损耗。
⑶月末,结转发出原材料1940千克的实际成本,其中生产产品用1200千克,生产车间一般耗用300千克,企业管理部门领用440千克,原材料发出采用加权平均单价计算,
要求:编制企业相关会计分录并计算原材料的加权平均单价。

会计分录为:(1)借:在途物资 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600
贷:应付票据 93600
(2)借:原材料 80000
贷:在途物资 80000
(3)原材料的加权平均单价:(32950+80000)/(750+1800)=44.29
会计分录为:借:生产成本 53148
制造费用 13287
管理费用 19487.6
贷:原材料 859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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