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5-10-07
劳动者领取工资后,对于工资数额有争议的,还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如果已签订了离职协议,载明双方已无劳动争议后,即使申请劳动仲裁也无胜算。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2个回答 2008-07-19
1、如果你签署的东西是明确表示同意企业的处理,你就不用去找了,已经同意的事,除非你证明是被胁迫欺诈或者其他无效情节,否则不能反悔。
2、假如你只是签收了那笔钱,没其他的表示,那你的签收只表示你收到了钱及具体数额,不表示你认可就应该是那个数。就比如某好人被人冤枉抓去看守所了,他要签收拘留证,但他的签收不代表他就同意自己应该被拘留。
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你在这个时限内都可以去申请仲裁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8-07-19
可以的。而且现在劳动仲裁不收费,你应该去试试。但关键你要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工资实际发放了多少,对方扣除了多少;扣除的原因可要对方举证……
第4个回答 2008-07-19
我认为没有必要和这种人叫真,以便浪费自己的时间和影响自己的心情,就算是打麻将输了吧。因为钱不是很多。送你几句古训“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强中更有强中手,恶人还须恶人磨”。因为打官司没有钱也是不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