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求一份餐饮管理的小制度,简单易懂,最好有详细的奖惩制度

如题所述

  餐饮中心奖罚制度

  奖罚原则

  1、奖罚是手段,推动是目的。

  2、既有原则性,又有灵活性。

  3、依章奖罚,无章从轻从无。

  4、警示在前,处罚在后;处罚在前,安抚在后。

  5、奖罚兼顾,刚柔并济;有主有次,有进有退。

  6、一视同仁,一碗水端平,一如既往。

  7、业务轻,态度重;初犯轻,累犯重;

  过失轻,故意重;新者轻,旧者重;

  疑者轻,明者重;处罚轻,奖励重;

  员工轻,干部重;小事轻,大事重。

  8、严禁以权压人,严禁以罚代管,严禁以权徇私。

  具体的奖罚制度参照《员工奖罚细则的通知》执行。

  附:《员工惩罚细则的通知》

  第一篇 总则

  第一章  奖罚的基本原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管理,激励员工,推动工作,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出的奖罚原则,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奖罚标准。

  第二条:本奖罚标准,是公司各级管理干部实施管理的依据。凡本标准已明文规定的,即可依章奖罚;本标准没有明文规定的,一般不予奖罚。

  第三条: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和本奖罚标准,对公司各级干部和全体员工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公司制度和本奖罚标准的特权。

  第四条:对员工实施奖罚时,既要坚持原则性,又要有灵活性,要做到“八轻八重”,即:“业务轻、态度重,初犯轻、累犯重,过失轻、故意重,新者轻、旧者重,疑者轻、明者重,处罚轻、奖励重,员工轻、干部重,小事轻、大事重。”

  第五条:工作中允许员工有失误,同时给予员工有改正错误的机会。做到“警告在前,处罚在后”;“处罚在前,安抚在后”;“严禁出口伤人、骂人”;“严禁以权压人、以罚代管、以权徇私。”

  第二章   奖励形式与权限

  第六条:奖励以精神与物资奖励相结合。奖励分为:口头表扬、奖分、文字通报表彰、月奖金、发给红包、调换工作岗位、提升职务、优秀部门奖、奖励送国内学习考察等十多种形式。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按各自管理权限,有权对本部门所管理的干部、员工直接给予口头表扬、奖分、评议奖金、文字通报表彰、调换工作岗位。

  第八条:保安、宿管员按其工作职责,有权对干部、员工建议奖分。

  第九条:各部门负责人,有权向公司建议和申报对本部门的干部、员工给予重奖。其建议以“请示”类公文上报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以“决定”或“通报”类公文公布重奖奖项。

  第十条:各级干部,有权按公司印发的《优秀部门评比办法》规定的程序,对本部门进行评比奖励。

  第十一条:给予奖分是实施奖励最频繁、最快捷的一种形式。每奖励一分价值人民币5元。

  第十二条:给予奖分,由决定给予奖分的当班管理人员(干部)按其权限直接填写《员工奖罚单》,简明扼要地写清对给予奖励的基本事实,同时要经其上一级签名审核,经被奖励员工本人签名认可。凡无上一级签名和无被奖励人签名的奖单一律无效。

  第十三条:对某一名员工、干部的某一件事一次性给予奖分的权限如下:

  1、保安、宿管员                   1—2分;

  2、见习干部                       1—2分;

  3、部长级干部                     1—3分;

  4、主管级干部                     1—4分;

  5、经理级及其以上干部             1—10分;

  第三章  处罚形式与权限

  第十四条:处罚以批评教育与罚款相结合。处罚有:口头批评、罚分、文字通报批评、扣除月奖、C级员工、最差部门、调换工作岗位、降低工资级别、降低干部职级、撤销干部职务、严重警告、留店察看、经济罚款、经济赔偿、劝退、除名、开除等十多种形式。

  第十五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按各自管理权限,有权对本部门所管理的干部、员工直接给予口头批评、罚分、文字通报批评、扣除月奖、C级员工、最差部门、经济罚款、调换工作。

  第十六条:保安和宿管员,按其工作职责,有权对干部、员工直接口头批评、罚分。

  第十七条:对员工降低工资级别、降低干部职级、撤销干部职务、严重警告、留店察看、劝退、除名、开除处理,应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其中对一般员工的处理最终审批权为该部门最高负责人;对各部门见习干部(含见习工作人员)以上干部的处理,最终审批权为公司总经理。

  凡对员工的较重大处理,都应有处理的事实调查材料,有被处理员工的自我检讨材料,有处理决定的正式公文。

  第十八条:给予罚分是对员工教育管理的一种辅助手段。每罚一分价值人民币5元。

  第十九条:给予罚分,由决定给予罚分的当班管理人员(干部)按其权限直接填写《员工奖罚单》。简明扼要地写清给予处罚的基本事实,同时要经其上一级签名审核,经被处罚员工本人签名认可。凡无上一级签名和无被处罚者本人签名的罚单一律无效。

  第二十条:对某一名员工(干部)的某一件事一次给予罚分的权限如下:

  1、保安、宿管员               1—2分;

  2、见习干部                   1—2分;

  3、部长级干部                 1—3分;

  4、主管级干部                 1—4分;

  5、经理级及其以上干部         1—10分;

  第二篇  奖励标准

  第一章  奖    分

  第二十一条:热爱公司,爱岗敬业,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视建议被采纳后的实际效果,奖2—20分。

  第二十二条:关键时刻挺身而出,见义勇为,及时制止,并延缓或排除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视排除险情结果,奖4—30分,有突出贡献者,另行给予专项奖励,

  第二十三条: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及时发现事故苗头,并采取正确措施给予排除,避免了重大差错、事故发生的,奖10—40分,有突出贡献者,另行给予专项奖励。

  第二十四条:当发现公司人员、财产受到不法侵害时,能奋不顾身,把公司利益放在第一位,全力挽救人员、财产免受侵害的,奖10—40分,有突出贡献者,另行给予专项奖励。

  第二十五条:工作中吃苦耐劳、任劳任怨,主动义务加班,并不计较个人得失者,奖2—6分。

  第二节工作纪律

  第二十六条:敢于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人和事,奖2—6分。

  第二十七条:敢于举报危害公司利益的坏人坏事,积极为公司挽回损失者,奖4—20分,有突出贡献者,另行给予专项奖励。

  第二十八条:严守公司商业机密,处处维护公司形象者,奖2-10分,有突出贡献者,另行给予专项奖励。

  第三节工作水平

  第二十九条:在本部门当月业务考试成绩名列第一者,奖10分。


  ......



  第二百二十八条:营业中因主观原因辱骂客人,或者与客人打架者,作开除处理,同时给予经济罚款。

  第二百二十九条:工作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贪污公司财物,或出卖公司商业秘密,或收受商户回扣不上交者,一律作开除处理,同时给予经济罚款。

  第二百三十条:在公司恶意制造事端,严重影响公司正常营业者,作开除处理,同时给予经济罚款,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百三十一条:变卖公司财产者,作开除处理,同时给予经济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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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22
转载以下资料供参考

餐饮管理制度
一、仪表仪容:(每分5元)
1、上班不佩戴工牌、不穿工服、工鞋(扣2分)
2、头发不按规定发型(扣1分)
3、上班不化妆或不符合规定化妆,男士不刮胡须(扣1分)
4、指甲过长(扣1分)
5、工服褶皱不平、有异味、脏污(扣1分)
6、在工作区域驼背、哈腰、伸懒腰、打哈欠、挖鼻孔、挖耳朵、打饱嗝(扣1分)
7、哼唱、嬉闹、嚼口香糖(扣2分)
8、精神松懈、萎靡不振(扣2分)
9、追逐打闹、勾肩搭背,在工作区域内奔跑(扣2分)
二、工作效率:(每分5元)
1、客人走后不及时撤台、摆台(扣1分)
2、不主动报菜名和巡视(扣2分)
3、上菜速度慢(因服务操作造成)(扣2分)
4、写错菜或漏写菜(除赔偿损失外扣4分)
5、未询问客人上主食时间(扣2分)
6、延误客人订餐(扣4分)
7、卫生区不合格(扣2分)
8、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准备工作(扣2分)
9、工作拖沓、迟缓(扣4分)
三、服务规范:(每分5元)
1、程序紊乱(扣2分)
2、上菜不报菜名(扣2分)
3、不及时换碟、斟茶(扣1分)
4、不拿托盘操作(扣2分)
5、不在右侧服务(扣1分)
6、对客人说“不”(扣2分)
7、菜单漏写台号、时间、人数(扣2分)
8、未征得客人同意收走剩余菜(扣2分)
9、不主动为客人接衣、挂衣、点烟(扣1分)
10、不主动送客、下雨天不备伞(扣1分)
四、礼节礼貌:(每分5元)
1、遇客人、上级、同事不说礼貌用语、不打招呼(扣1分)
2、客人进门不主动拉门(扣2分)
3、不主动送客至门口,为客不提包(扣2分)
4、客人提出批评后不致歉(扣2分)
5、不主动为客人拉椅让座(扣2分)
6、不微笑服务、不与客人交谈,没有亲切感(扣1分)
7、回答客人的语气生硬、笨拙(扣2分)
8、迎宾员问候客人声音不响亮,不热情(扣2分)
9、节假日不问候“节日好”(扣2分)
10、与客人抢路(扣2分)
11、与客人交谈站姿不规范(扣2分)
12、随便与客人开玩笑(扣2分)
13、营业场所大声吆喝(扣4分)
注:14、员工丢失菜谱一本(200元)
受客人投诉(100元)
第2个回答  2013-10-22
请客户填写满意调查卡,可以送个饮料作为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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