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
农民对自家的
宅基地拥有资格权和长期使用权,这些权益仍然属于
用益物权,仍然受法律保护,以下这三大权益你要知道。
首先来说有长期居住使用的权利,只要自家愿意在农村居住,并且户口不迁出这个农村,就会始终拥有这块宅基地的居住和使用权,包括对房屋的翻建和改建,但翻建和改建必须依法报批,且符合
一户一宅的条件。
第二是有将房屋出租或转让的权利,如果你自家的老宅因继承而得,而你现在又有一处宅院自己居住,或者是进城买房定居,祖上传下的老宅闲置,完全可以将房屋出租出去,也可以在本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转让,这样对人对己都有利。
第三是可以选择“有偿退出”,这是近年来国家积极探索的一项宅基地退出政策,指的是如果农户自愿把合法多余的宅基地退还村集体,政府和集体将给退出农户一定的补偿资金。如果你已经有其它住所,祖上传下的老宅没有什么用,可以选择“有偿退出”的方式退还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