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不是农村户口,在农村有自己的宅基地,当时有开的房产证,可以在房产证规划的范围内盖房吗?

如题所述

可以的可以的,现在国家重新调整了这个土地使用权以后,是你的宅基地就永远都是你的,不论你的户口在什么地方。你的宅基地,你当然可以在上面盖房子的,但是必须提前去当地住建部门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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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1-26
按规定是不允许这种情况盖房的。只有集体户口的农户才允许在宅基地上盖房。你没有农村集体户口只能居住,但不能翻盖。直到你的房子坏掉为止。目前的规定就是这样的。
第2个回答  2021-11-26
不是农村户口就不可以在农村盖房,只有本村的村民才可以在自己的宅基地盖房,不是农村户口,在农村有自己的宅基地也不可以盖房。
第3个回答  2021-11-26
很多农村家庭中,子女都已在城镇落户。如果父母去世,子女能否继承父母在农村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
这个问题其实不复杂,但是笔者发现网上有很多自称专业人士却陈述了各种莫名其妙的观点,所以还是有必要说一下。
我们可以把这个问题分为两个小问题:
(1) 城镇户口的子女能否继承父母在农村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
(2) 城镇户口的子女能否继承父母在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
第一个问题比较好解决,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属于私人财产,可以继承,这一点大家都普通认识正确。
看第二个问题,麻烦来了:宅基地使用权究竟能不能被城镇户口的子女继承?
提到宅基地,我们首先会想到两个概念:
一是宅基地不是自己的,是集体的。这个意思是说,我国的土地是国家所有和集体组织所有两种形式,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归农村集体所有,宅基地使用人只享有使用权,并不拥有宅基地的所有权。
二是农村“一户一宅”,也就是说一个农村家庭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如果成年子女分户另过,可以申请自己的宅基地。
宅基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宅基地使用人只有使用权,这是国家的基本土地制度,没有讨论的余地,我们认真接受即可。
但是宅基地“一户一宅”制度,是否说明,已经取得城镇户口的子女,不可以继承父母在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
非也。
早在1995年,原国土资源部发布的《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国土[籍]字第26号)(现行有效)第49条明确规定:接受转让、购买房屋取得的宅基地,与原有宅基地合计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允许继续使用的,可暂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有了这一条,可以确定,继承的宅基地,可以拥有宅基地使用权,且不受与原有宅基地合计面积超标的规定。
但是有朋友依然担心,这一条没有明确说是否只限于本集体组织户口成员,也就是说继承人是不是本村户口。如果继承人因婚姻或其他原因,虽然是农村户口,但户口已外迁其他村,或者继承人已经通过读书、就业将户口迁往外地城镇,不再拥有农村户口,还有没有资格通过继承拥有宅基地使用权?
下面这一条能够圆满解决诸位的担心和疑问(党和国家还是懂我们的)。
2011年,原国土资源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第6条规定:严格规范确认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这下我们可以妥妥的放心了,只要是合法拥有继承权的继承人,不管是本村已经有一处宅地基的,还是已经成了其他农村集体组织户口的,亦或者是已经变成城镇户口的,都可以继承宅基地使用权。
到此,我们可以给出答案:如果严格依法办理,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人是可以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
但是中国幅员辽阔,各地可能有自己的变通管理规定,笔者也没有精力一一调查核实,所以咱们也别相互为难,你懂的。
第4个回答  2021-11-26
跟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只要申请到宅基地,房产证就可以按规定建房,还可以翻新原拆原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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