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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附属设施的定义
民法典业主大会表决规则
答: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规定,表决规则对“维修资金筹集”“改建、重建
建筑物
及
附属设施
”“共有部分的使用和经营”三个事项实际实行了“过半数决”。 对其他表决事项(包括维修资金的使用)实际实现了“少数决”。具体言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
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的区别有哪些?
答:
一、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的区别有哪些 1、两者
的定义
不同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在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并经营
建筑物
、构筑物及其
附属设施的
权利;宅基地使用权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2、两者的使用主体不同 宅基地使用权是村民在集体经济...
业主可以采取何种形式对
建筑物
及其
附属设施
予以管理
答:
一是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二是业主自行管理。业主可以自行管理
建筑物
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
附属设施的
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
省道两侧多少米不能有
建筑物
答:
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工程
设施
,其
建筑物
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为: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建筑物,是指运用各种材料生产出来的具有各种使用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是人可以在其中进行生活或生产活动的、固定于土地之上的房屋或其他场所,如住宅、办公楼、...
建筑物
区划内,哪些财产属于业主共有?
视频时间 00:25
法律关于楼房加装电梯的规定
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
建筑物
及其
附属设施的
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
建筑物
及其
附属设施的
维修基金应如何归属和使用建筑物共有部分_百度知...
答:
法律主观:
建筑物
及其
附属设施的
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 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关于维修资金的用途,主要用于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共用部分的维修。法律客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
多层楼房加装电梯政策
答:
电梯家装需在不影响原有房屋的结构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合理设计,并满足城市景观、通风、采光、消防等管理要求。既有住宅需要使用共有部位增设电梯,或者因增设电梯需要改变共有部位的外形或结构时,本着公开透明、充分协商、兼顾各方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
建筑物
...
物权法规定供暖管道归属权
答: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2、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3、业主可以自行管理
建筑物
及其
附属设施
,也...
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答:
(六)决定提出改建、重建
建筑物
及其
附属设施的
申请; (七)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二条 不设立业主大会的,由全体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未依法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区,可以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在征求该住宅区业主意见并取得过半数业主书面同意后,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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