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班主任说不准带吃的东西进教室里,今天早上我拿了早餐进教室里,我只是想放了书包之后再拿早餐出去吃,之后就被班主任看到,结果他要我捐这个早餐的钱乘我们班的人数要180多块,那他是可以这样乱罚学生的钱的吗?教育局允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