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时没有绩效考核,换老总以后要求我们每个月要完成业绩不然扣发10%基本工资,3个月没业绩的辞退这样做合理合法吗?我可以要求如何赔偿已经提前30天通知了,开始是扣发30%的工资 我们集体去找给改成10%的,让我们签了个岗位职责(完成每个月的绩效考核),不知道这是不是就是认可的意思,不过这个不属于自愿行为吧?毕竟还想工作不签就不用干了!应该是被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