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我负主责,对方一人脚轻微骨折,一人掉 了3颗牙,我已垫付了3万医疗费,我还需多少赔付?

如题所述

门牙掉了属于致残哦,伤大了哦。
你是主责,对方也是有责任的,也就是说保险公司定损后的赔付也是按照一定比例给的,不是全款。你垫进去的钱最后都是多退少补的。
不过,据我所知都是不够用的,再多钱也能花掉的。只要病情稳定了,你就可以不用那么积极拿钱去了。
等对方好了再说。 具体的数额谁也不知道,这得根据受伤程度还有就医的医院以及是否有德的医生来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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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30
你好,首先,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应赔偿如下项目和费用: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抚慰金等费用;
其次,因为你叙述的不清楚,所以对方一人脚部骨折、一人牙齿脱落都可能会构成伤残;由于你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就意味着你要赔偿上述全部损失的70%;
第三,如果你是驾驶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车辆有保险如“交强险”“三责险”等,你在赔偿对方之后,可以向保险公司理赔,你也可以直接要求保险公司直接向对方赔偿。
至于你的问题:你还需要赔付多少,要在具体了解对方人员治疗全部终结、受伤的部位以及家庭详细情况之后,才能准确计算,给你准确的答复。
洛阳冠军律师
第2个回答  2011-09-30
3万块钱根本不够,有骨折就至少10级,而且还有牙掉了,这回你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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