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评标结束,但是业主发现评标结果并不符合实际,各家投标单位的投标不符合招标文件,业主如何自救。

如题所述

业主是评委会成员之一。如果评标结果有误,异议方应当提出说明和依据,要求评委会进行重新评标。如果异议方对重新评标结果仍旧保持异议,可以向招标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重新组建评委会进行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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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0-09
评委会是对投标方进行无罪推断,只对标书内容作比较,一般不另外取证,所以出现标书与实际不符情况不奇怪。但通常业主所作标书中都有一条自保条款:即授标前可以无条件终止招标活动,不需作解释,也不负责。你去找找看有没?追问

没有。你所说的这种霸王条款是不合法的。

第2个回答  2011-10-09
这个业主只能找招标代理单位处理了 ,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不符怎么能过的了清标的呢? 责任在招标代理单位,业主单位,评标专家.
现在只有两种方法
1.是不要提(被监督单位发现就完了!更麻烦)
2.重新招标,(这个问题就大了,很棘手!!!)追问

这个是自主招标,╮(╯▽╰)╭

第3个回答  2011-10-12
可以在公示后提出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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