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字能改姓吗?

本人姓刘.15岁.不改成父姓也不改成母姓。。想改姓“奇”.不知道能否可以?最好有法律条文说明..谢谢..
最好有第几条第几条的明文规定!!我加80分!!180悬赏~~法律条文!!!

还是就是谁能帮我写一份申请就好了~~180分相送 `我叫 刘力`要改叫 奇伢 ```原因是叫刘力的人太多了`我们班就有2个..父亲叫刘宏志`母亲叫 陈巧儿..需要什么我提供`谢谢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7-20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刘勇律师

擅长:损害赔偿

王莉律师

擅长:劳动工伤

陈娜律师

擅长:税务合规

朱哲雨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

李昌锁律师

擅长:经济纠纷

李金杏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

    官方电话在线客服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电话咨询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4
改名字能改姓.16岁以前需要父母认可.请派出所所长提交申请表.写明改名原因.

有关公民姓名权的法律条文
更改姓名是公民的自由。当然,在这里所说的是更改在户口簿上注册的姓名。这样才名 正言顺,有法律效力。更改后,原名备案,新名即为真实姓名。好的名字便得到最大的肯定。我国民法通则把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划分为(1)0-10岁,无民事行为能力人;(2)10 -18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3)18岁以上的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第99条第(一)款还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和冒用。”我国户口登记管理条理第七条规定:公民有更改姓名的自由。18岁以下的公民改名的,由他的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提出口头申请;18岁以上改名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姓名更改后,身份证上的姓名也要作相应更改,但公民证编号不变。我国宪法还把,“公民的人身权利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写入序言中。(其中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等)。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11)还规定:“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见,改名是你的自由。不过,如若改姓,需由父母双方同时出具同意子女改姓的声明,否则不予更改。以父母姓氏合并起来作为子女姓氏的,国家只承认单姓,既姓名的第一个字。但国家已承认的少数复姓除外。比如:(1)有一男孩,其父姓刘,其母姓杜,其父为其子起名刘杜龙或刘杜建业,这里的刘杜合起来就只算一个字,而刘杜后的“名”总字数不得超过七个;(2)其父姓端木(无论男孩的母亲姓什么,都不能再把其父母的姓合在一起作为其子的姓),为其子起名端木建业,则端木便算是两个字,其后的“名”总字数不得超过六个。女孩同理。
总知,不论是两种中的那种形式,“姓名”总字数不得超过八个,对所用文字不予限制。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7-07-20
可以.需要提交申请表`而且要父母双方同意.

有关公民姓名权的法律条文
更改姓名是公民的自由。当然,在这里所说的是更改在户口簿上注册的姓名。这样才名 正言顺,有法律效力。更改后,原名备案,新名即为真实姓名。好的名字便得到最大的肯定。我国民法通啊则把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划分为(1)0-10岁,无民事行为能力人;(2)10 -18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3)18岁以上的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第99条第(一)款还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和冒大厦 活动撒谎机盛大 用。”我国户口登记管理条理第七条规定:公民有更改姓名的自由。18岁以下的公民改名的,由他的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提出口头申请;18岁以上改名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姓名更改后,身份证上的姓名也要丹江口撒赖但是啊作相应更改,但公民证编号不变。我国宪法还把,“公民的人身权利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写入序言中。(其中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等)。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11)还规定:“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急口令决定洒家大会撒与讼。可见,改名是你的自由。不过,如若改姓,需由父母双方同时出具同意子女改姓的声明,否则不予更改。以父母姓氏合并起来作为子女姓氏的,国家只承认单姓,既姓名的第一个字。但国家已承认的少数复姓除外。比如:(1)有一男孩,其父姓刘,其母姓杜,其父为其子起名刘杜龙或刘杜建业,这里的刘杜合起来就只算一个字,而刘杜后的“名”总字数不得超过七个急口令大奖赛卡龙卷风;(2)其父姓端木(无论男孩的母亲姓什么,都不能再把其父母的姓合在一起作为其子的姓),为其子起名端木建业,则端木便算是两个字,其后的“名”总字数不得超过六个。女孩同理。
总知,不论是两种中的那种形式,“姓名”总字数不得超过八个,对所用文字不予限制。欢迎采纳!
第4个回答  2007-07-17
公民变更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有何规定?
公民的户口变更登记是由于客观情况变化,为使原有的登记内容符合实际情况而进行的
一项登记。户口登记具有法定效力,变更只能申请户口登记部门依法进行,公民不能自行改
动。(1)姓名变更。学龄前儿童姓名变更可口头申请,由民警自己掌握。 10 周岁以上儿童
应征得本人同意,成年人由自己提出书面申请。上学后至 16 周岁的公民要变更姓名,由派
出所所长审批。 16 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
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2)出生日期的变更。公民申请变更出生日期,应出具有效的
出生证件或公证机关的证明,经民警调查属实后,经批准方能变更。(3)民族成份变更。户
口登记机关尸能依据县以上民族工作部门出具公证明办理变更手续。国家民委规定恢复或改
正民族成份,个人申请者由县级民族工作部门审核;一村或一街道相当数量住户集中申请者
由地(市)级民族工作部门审批;要大范围的群众要求者,由省级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本级
人民政府审定报请国务院审批。隔代要求恢复或改正民族成份的,应当首先改变其父母的民
族成份,再行改变其本人民族成份;如父母亡故,可依生祖父母或生外祖父母一方的民族成
份,由本人选定改变;生祖父母或生外祖父母均已亡故的,不再纵向上溯或横向援引改变民
族成份。不同民族成份者因收养关系或父母婚姻,要求改变子女民族成份的,成年人不应改
变,未成年子女可由父母双方协商选定。

你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股登记,当然要带户口簿。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里面会写你曾用名是什么,现名是什么。 毕业证什么的需要用到证明你的身份的时候须带上户口簿配合。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