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08-16
1.计税工资是税务局规定的企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标准工资,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发文了,将计税工资标准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已经开始施行;
2.全额扣除指的是按国家规定缴纳的四险一金,没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可以在税前全额扣除.
解释一下:
1.假设当地的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000元;
2.当地的所得税扣除标准是1200元;
3.公司某一员工的工资为2000元;
4.公积金按10%缴纳;
则按国家规定,个人应该承担的四险一金为:413
当你填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时候,基本工资为2000,全额扣除为413,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为1200,该员工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2000-413-1200)*5%=19.35元
而年末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时候,可以税前扣除的工资成本则按1600来扣除,超过国家标准的400元就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8-16
根据国税函〔2009〕3号
一、关于合理工资薪金问题
《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追问和这些有什么关系?计税工资总额就是没有扣除个税之前的工资总额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