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2年8月29日 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签订
《南京条约》共有十三款,主要有以下几点:(1)中国割让香港给英国。(自此以后,香港就成为英国在远东的军事和商业基地。)(2)中国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在这些通商口岸里,英人可以自由居住,英国可以派驻领事等官。(这样,封建中国的门户就被打开了。)(3)中国赔偿鸦片烟费600万银元,军费1200万银元,商欠300万银元,共2100万银元。(这是对中国人民无耻的掠夺。)(4)英国进出口货物纳税,“均宜秉公认定则例”。(就是说,中国抽收进出口货物的税率,都要与英国共同商议,中国没有权力自己确定,这就是协定关税的开始。英国资产阶级根据这项特权,把大批商品运到中国来,控制中国市场,使中国海关丧失了保护本国工农业生产的作用。)(5)英国商人在各口岸可以自由和中国商人交易,不加任何限制。(从此英国商人可以自由地和中国商人接触,选择和培养他们的代理人。)
参考资料: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