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着急得问题:补缴社保遇到基数问题!!!急急!!!!

问题就是:我99年9月开始工作一直到2010年6月,但是公司是2009年6月份才开始给我上社保和医保,我辞职之后把公司告到东城区劳动稽核和监察部门,经过一系列得仲裁啊什么得折腾了一年终单位同意给我补缴上以前得保险了,但是现在问题出来了,单位以时间长为借口说没有工资条了,监察部门说没有权限查公司得帐她们也没办法,去仲裁机构仲裁说不受理关于基数得争议。稽核也说这个不归她们管,单位只同意按每年每月得最低工资基数给我补缴,那我肯定不同意啊,我就去银行把我这几年得工资条都打出来了,但是现在监察部门说工资条应该由公司提供,我提供得她们不采纳,那我现在是不是就没有办法了,智能按最低工资基数补缴呢,求助各位大侠了~~~~~实在不行我只能去北京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了!!这社会,老百姓办点事儿太难了。我们以前那单位后台有点硬,然后又请过劳动局得人吃过饭,所以就处处为难我,这里也烦请看过此消息得人帮我想想办法,或者转到天涯和猫扑一起想想办法。再次谢谢了

按照正常的数据提供方,工资条的确是该公司提供,这是法定的义务,如果单位无法提供,而劳动者本人能够提供,是可以作为依据采纳的,这个是有法律依据的。
当然了,如果单位的后台硬,劳动局不受理,这就是行政执法的问题了,但这并不代表劳动法本身是这么规定的。
如果你的确想把这个损失追究回来,可以向劳动局的上级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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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14
养老保险8%住房公积金12%调整后,别的不大很多追问

您再看看我得追问吧,挺麻烦得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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