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到我们单位半年多了,现在公司要我和他签订3年的劳动合同,第一年扣除每月工资的30%,第二年20%,第三年10%,我知道这样做不合法,但是如果我和他签了合同,没到三年我想走,我从签合同到走之前的这段时间所被公司扣下的履约金是否能要回?当时所签订和合同是否有合法性,有没有法律效益?请法律达人指点迷津,小弟谢过。
最后补充个问题:我要是想不到3年就走的话,走之前需要做哪些工作?再次谢过~
可是我的钱该如何要回来呢?通过什么手段,需要做哪些准备?
追答通过协商,如果对方不同意那就直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就可以了,需要提供相关证据,你自己看看哪些证据能证明:1.你们存在劳动关系 2.对方克扣你的工资(履约金)
您好,那检举的话需要什么呢?什么样的证据?当时的合同可以吗?我是真没法办才需要在这里待一段时间,不签的话就只能走人,单位欺负我们,我就想知道以后能不能要回这钱,谢谢你了。
追答合同要有 还有你的工资条 每个月都要存住 只要检举他 他就没脾气 就得如数退还给你
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投诉
可是我们单位没有工资条啊,没有的话可以吗?但是他合同里规定了每月的工资和所要扣的钱,再一个银行账户可以证明吗?
追答没有工资条。。。这也不合法啊
如果有电子凭单应该也是可以的
不过合同里面要明确标识出来 应发款多少 扣除部分有那些 还有履约金扣掉多少 都要有数字体现出来
就是我签了合同的话没到期满想走也是得把扣押我的钱如数返还的是吗?
追答是的,你只要按正常手续辞职,公司就应该退钱给你的,扣履约金是违法行为的。包括现在你都可以匿名投的到劳动局的。
追问可是我没有工资条没有证据啊,只有合同。如果匿名投到劳动局的话劳动局会受理吗?总感觉政府不爱管这些事。还有一点是正常手续辞职是不是就是提前一个月告诉她。
追答你可以先匿名试试的,反正合同上约定要扣你的钱,你掌握了证据的。是的,正常辞职,得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申请的,而且最好保留好相关递交辞职书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