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和公司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在这3年之中,我要辞职可以么?

如题所述

和公司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在这3年之中,与公司协商后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辞职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扩展资料: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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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6

  无论签订了多久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都是可以辞职的。劳动者有自主择业权。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37、38、46、47、50条!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3
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难道说签了劳动合同就成为了他们的奴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不能和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这样30天过后就可以离职了。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最后祝你好运!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3-18
劳动合同又不是卖身契,当然可以,但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辞职。
首先,最基本的,地球人都知道的是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递交辞职书。
其次,辞职前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再次,结算工资,转走档案社保等。追问

但是我们老板不在辞职书上面给我签字啊,一个月后他说他没有看见我的辞职信,或者说我没有提前通知他,擅离职守不给我工资怎么办啊

追答

呵呵,很简单啊,以特快专递的形式给公司经理发一封辞职信撒,而且还在单据上面,所寄物品栏里写清楚是辞职信。

第4个回答  2011-03-26
可以 要承担行合同中所规定的 违约 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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