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夫妻,男方死亡后,女方的财产,男方的子女不一定有继承权。
如果再婚时,男方的子女尚未成年,并且随双方生活,就与女方形成继子女关系,就有继承权。
如果已经成年,或者未成年但未与双方共同生活,就没有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