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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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每个城市不一样,以成都为例。
一、事项名称
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审核
二、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
《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54号、《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成劳社发[2008]120号、《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55号,《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成劳社发[2008]121号、《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成劳社办〔2008〕467号
三、行政审批数量及方式
无审批数量限制,申请方式为直接向本机关申请;
四、行政审批条件
按规定参加医疗保险连续12个月以上,符合规定的参保人员
五、申请材料
(一)申请门诊特殊疾病,须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检查报告和6个月内疾病诊断证明。
(二)《门诊特殊疾病申请表》(医院盖章)
六、申请表格

七、行政审批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报材料向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保局窗口(街道)提出申请。
第二步:受理申请后,工作人员现场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核实。
第三步: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为其办理,1个工作日办结。
第四步:经审查不符合规定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准备的材料并说明理由。
八、行政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九、行政审批收费
不收费
十、行政审批年审或年检
没有年审或年检
十一、事项类别
非行政许可事项
十二、事项类型
即办件
十三、目前是否在政务中心办理
否,高新区各街道劳动保障所
十四、是否网上预审
详情咨询当地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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