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退休调令丢失怎么办

如题所述

丢失了是可以补办的,建议咨询人社部门。档案里面没有调令的话会有劳动合同也可以做材料证明的,包括当时填写的履历表,上面都是会有相关的信息可以做材料的。

调令的话可能会涉及到当时的工资情况,如果需要这个信息的话就要到原单位人事部去打相关材料的证明。如果原单位已经变更或是倒闭的话,但就去原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障局问问怎么办理。

扩展资料:

退休(retire ),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2011年1月起,我国对个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政府有关方面不断释放出延龄退休的政策意向,民意调查显示,过半受访者反对延长退休年龄,多数主张按规定年龄退休。

延迟退休即延迟退休年龄,指国家结合国外有些国家在讨论或者已经决定要提高退休年龄的政策来综合考虑中国人口结构变化的情况、就业的情况而逐步提高退休年龄来延迟退休的制度。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二项的规定,劳动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即办理退休),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劳动者退休后被用人单位返聘,双方形成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双方的权利.义务由双方协商一致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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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5-08
你的户口所在的的派出所,就是你当年调入的派出所有啊,保存在你的户籍档案里,但是那里面只有派出所存档的一联,另外两联在你自己手里啊。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3-15
办理退休,要什么调令?说清楚点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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