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只写了基本工资(如1500),而实际工资3000。这样的合同能签吗?会有什么后果呢?而且还不交保险。

合同上只写了基本工资(如1500),而实际工资3000。这样的合同能签吗?会有什么后果呢?而且还不交保险。
如果某一天我辞职了,要求得到补偿,这份合同有效吗?

就看你想不想不留情面!!
这些是在合同上作小文章:如果是按实际工资,那么你以后的社保个税都是按实际的缴纳,补偿也是这样的,到时侯公司要以你的基本来补偿,大多数人爱于情面就只有按最低来商谈,但是如果强硬的就要按上年度或最近半年的平均实际收入来核算,公司不同意就要撕破脸,走法律程序了。到时侯这个基本工资就没什么用了!
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员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
2、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所说的依法,是依法律要求,依照员工实际工资,依照入单位工作的时间,依法 足额 准时缴,那么缴费就有一个参考的工资数,这个是按上年度实际工资的平均数,而不是以合同的基本工资,这个你心里要有数!!
3、同时,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4、因此,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员工的工资总额的比例来缴纳养老保险。其他的保险也是按照此规定来执行的。现在,用人单位大多数按照你说的基本工资来确定基数来缴纳保险,明显是不合法的,员工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及时补缴的
5、你可以收集你的工资表等证据来证明你的工资数额。同时,向社保局查询你的社保缴费基数,以固定和留存证据。
6、然后,你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用人单位及时为你补缴保险。
7、如果用人单位拒不履行,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8、因此,员工是可以及时向当地的社保局投诉解决的。由社保局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缴。
9、同时,员工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的规定,以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保险为由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的,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10、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为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乘以N(N的确定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不满6个月算半个月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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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1-30
基本工资大于当地的最低社会平均工资。就合法了。‘而且还不交保险’是违规的。你‘如果某一天我辞职了,要求得到补偿,’,辞职没有补偿。单位辞退你,是按实际工资补偿。但是你要提供书面证据。追问

如果公司就是不交保险,我能怎么办呢?辞职?还是举报?呵呵

追答

提出劳动争议仲裁解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5-07
你要问清楚你的工资分为哪几部分,一般分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合同上写1500是为了少交社保,也就是说你的社保和公积金的基数就是1500。有些公司采取这种方式来节省开支,其实节省的部分也是你应得的,但是你的公司不给交社保这个就不太靠谱。你主动辞职是没有补偿的,除非公司炒你才能拿到补偿,估计就是按照合同金额来算了,所以建议签合同要谨慎。追问

我以前一个公司的合同是基本工资+加班工资+补贴等等,合同上就是这么写的,总数等于实际承诺的数目。
但是现在 的合同上只写了个基本工资1500(符合最低标准),实际发放的数目也是3000,工资条上也是3000。这样的合同该不该签呢?如果以后发生纠纷,是不是按1500来补偿之类的。
顺便问一下,每个月扣除100的保密费,说是2年后归还,如果中途辞职的话,能要求得到这部分钱吗?
如果公司不交保险,我该怎么办?

追答

这个保密费应是公司自己定的吧,在劳动法中是没有这项规定的,如果公司不给你交保险,你可以提出要求,按劳动法来说公司必须为员工购买社保的

追问

如果他就是不交,我能怎么办呢?辞职?还是举报?呵呵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11-30
现在保险马上要进入国家强制性执行期了,应该问题不大,不过就你说的情况,公司不交保险属于违法行为,可以举报或者协调解决
第4个回答  2011-11-30
合同上的工资应与实际工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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