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两个股东,各占50%股份,实际出资是法人代表,另外一个股东实际出资低于50%,差价给法人代表做了欠条

现在意见不合 可否法人踢出股东 收购手中股份 若是股东不愿意呢 ,怎么处理!

好长一篇,先解答你一个疑问。
假如我和甲乙丙4人成立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W,期间公司负债100W元,也就是你说的欠人100W。然后公司因正常经营行为(也就是没有法人人格否定的情形)亏损没钱了,现在别人找上门要还这100W怎么办。以公司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但是公司啥都没了,怎么办?凉拌,这就是有限责任公司,仅以公司财产进行赔偿,大不了公司我不要了,你拿走吧。你要问债权人怎么办?整个亏上100W呗,就是这样的,这属于正常商业风险,所以别人借钱都会要求担保的。现在我在债权人找上门来之前,把公司整个卖给你,那你说,连我都不用负连带赔偿责任,莫不成你还要来连带一把?不可能的事嘛。

你们这种情况可以撤销合同的,欺诈、胁迫、趁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构成任何一项都能够撤销合同。要是真想要这个公司就撤销原来的合同重新订立合同吧吧,至于债务问题肯定是要明确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不像转让不动产,只能是转让股权。也就是说公司作为法人是没有什么变化的,它该有的债务是客观存在的,换不换股东不影响其债的关系(指一般情况下。原股东因法人人格否认负连带责任除外)。明确了该公司的债务,你买下了,就等于你知道了这笔债务,一旦债务到期求偿,公司是要还债的,但是与你个人其他财产无关。也就是说,你买股权花的几万块打水漂了~
当然股份转让后会给你颁发出资证明书,有欺诈、重大误解就撤销合同嘛。
“虚假出资”或“抽逃资金”是算不到你头上的,这是原股东的事,转让股权不免责,出事了仍然找原股东。 除非你自己获得股权后也来个抽逃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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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3-04
如果股东要卖股份。那你有优先购买权。如果股东不愿意转让,法人代表没有权力踢出股东,也不能强行购买股东股份。
第2个回答  2011-11-27
你没那个权力吧,各占50%,事先定的公司章程怎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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