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定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报告,可是公司领导以我手上的工程为材料不齐全为由不批准

公司规定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报告,可是公司领导以我手上的工程材料不齐全为由不批准(之前辞职的员工移交给我的),我现在找了家新的公司只限我一个月后到岗,,如果直接走人的话我的离职证明开不了,连社保也转不了,我该怎么办

一个就是你把材料准备齐全,可以联系下移交给你的人。二就是管它了,其实辞职报告打上去,跟领导批不批是没有什么关系的,领导批了就马上可以走,不批,也就过一个月时间也可以走了。
《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了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双方约定的超过30天的提前通知期的规定,则在劳动者通知30天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解除。追问

30天后走人的话那我的离职证明就没人开了,还有社保公司不给转呢?我想去的新的公司还是去不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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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1-29
之前离职的员工交接给你资料的时候有没有写交接单,如果写了的话你就把之前的那份交接单给你们领导,说工程资料不全跟你没有关系,一个月到期后就可以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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